作者:CEC
·迟福林 |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
2020年8月2日,土士学习联盟举办最新一期“土士学堂”,土士学习联盟会员、中国企业家俱乐部理事、中国绿公司联盟成员共同在线参加了学习。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迟福林院长为企业家、土士会员内部解读《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为企业落地海南开展业务及享受政策红利支招。以下为迟福林分享的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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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自由贸易港总体方案》
1、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战略目标何在?
答:依托海南的独特地理区位及资源环境优势,实施全面深化改革和最高水平开放政策和制度,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海关监管特殊区域,将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鲜明旗帜和重要开放门户,进而加强与东南亚国家的交流合作,促进与粤港澳大湾区联动发展。
2、实现海南自由贸易港战略目标应当有哪些战略行动?
答:首先,以构建数字经济网络为重点打造数字经济制高点,提升对东南亚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影响力;其次,以泛南海邮轮旅游为重点形成对东南亚旅游市场的辐射力、影响力;第三,以建立面向东南亚的热带农产品(8.680, 0.26, 3.09%)保鲜、加工、储藏基地为重点,打造农业制高点;第四,以洋浦港为依托,以油气为重点打造海上运输、储藏、加工、交易中心;第五,充分发挥博鳌亚洲论坛的带动力、影响力,打造区域性人文交流平台。
3、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对标世界最高水平开放形态何在?
答:第一,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实现贸易自由便利;第二,大幅放宽市场准入,实行自由便利的投资制度安排;第三,实行“三大自由”(即跨境资金、贸易结算、投融资等自由),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第四,实行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实现人员进出自由便利;第五,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实现运输来往自由便利;第六,推进数据安全有序流动;第七,实行“零关税、低税率、简税制”等为突出特点的税收制度。
4、海南自贸港实施“一线放开、二线管住”的具体内涵是什么?
答:“一线”是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外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设立“一线”。
“二线”是指,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之间设立“二线”。
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5、自贸港投资自由便利的制度安排有哪些特点?
答:实施自由的投资政策是国际自由贸易港的突出特点。首先,海南自由贸易港对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负面清单管理、市场准入承诺即入制,严格落实“非禁即入”等;第二,创新完善投资自由制度。例如,以“有事必应,无事不扰”为主的自由便利经营管理等;第三,强化公平竞争制度。例如,政府采购对内外资一视同仁、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等。
6、实现跨境资金流动自由的制度安排有哪些步骤?
答:资金自由进出是自由贸易港的基本要素,是实现投资贸易自由便利化的重要条件。资金的进出自由,对内外资企业进驻海南自由贸易港具有很大吸引力。为成功实现“跨境资金、贸易结算和投融资”的自由,海南自贸港需要:分阶段开放资本项目;扩大金融业对内对外开放;创新金融监管的体制机制。
7、实现人员进出自由便利需要哪些制度安排?
答:聚集优质人才资源,是推进海南自贸港建设的关键因素。高度自由的人员出入境管理制度,是国际自由贸易港的通行做法。海南自贸港要率先在旅游业、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内对主要发达国家实行专业资格单向认可制度,最大限度便利高层次人才来海南就业创业,建立市场导向的人才引进和认定机制。同时,要建立健全人才移民服务管理制度;实施更加便利的出入境管理政策。
8、运输来往自由的制度安排有哪些?
答:国际成功的自由贸易港,借着自身独特的地缘优势,以运输往来自由制度安排,打造全球贸易枢纽、国际中转物流的汇聚地,以成为全球供应链的关键节点,以充分发挥对全球经济、区域经济的辐射带动作用。海南自贸港以“中国洋浦港”为船籍港,积极开展船舶进口、登记、交易、经纪与管理等业务,同时拓展国际航线;此外,放宽空域管制和航路航权限制;深化与东南亚沿线岛屿地区在机场、港口、码头等方面的合作。
9、如何实现数据安全有序流动?
答:在确保数据流动安全可控的前提下,首先,开放增值电信业务,逐步取消外资股比等限制;其次,安全有序开放基础电信业务;第三,开展国际互联网数据交互试点,加快建设国际互联网专用数据通道。
10、如何理解实行“零关税”要制定实施的“一负三正”四张清单?
答:“零关税”的“一负三正”清单管理是过渡性安排。其中,“一负”是指,除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明确不予免税、国家规定禁止进口的商品外,对企业进口自用的生产设备,实行“零关税”负面清单管理。“三正”是指:对岛内进口用于交通运输、旅游业务的船舶、航空器、车辆等营运用交通工具及游艇,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进口用于生产自用或“两头在外”模式进行生产加工活动所消耗的原辅料,实行“零关税”正面清单管理,对岛内居民消费的进境商品,实行正面清单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