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财经快讯 > 浏览正文


民法典首提“居住权” 影响有多大?
 
2020-5-31 23:48:05

 新中国首部民法典正式问世。

  民法典物权编的一大亮点,是增加规定“居住权”这一新型用益物权。明确居住权原则上无偿设立,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或者遗嘱,经登记占有、使用他人的住宅,以满足居住需要。

  在我国,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合二为一。我们对房屋本身享有所有权,对房子之下的土地拥有40年、50年或70年不等的使用权,住宅70年产权到期可自动续期。

  如今,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又多了一个“居住权”,究竟意味着什么?

  01

  居住权,不是那么简单。

  根据新规,居住权无偿设立,自登记时设立,不得转让、继承。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居住权期间届满或者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

  这相当于在房屋所有权之外,新设立“居住权”。不过,居住权只能保障居住权利,没有继承乃至转让的资格。

  即便如此,房子只要设立了“居住权”,即使没有房产证,也可长时间乃至终生居住。

  新业主即便事后获得不动产证、拿到所有权,也无法改变“居住权”已经存在的现实,没有权利赶走居住权人。

  居住权的期限,可以自行设立,5年、10年、20年均可,也可是终生。如果是终生有效,那么不到去世,居住权就不会消失。

  需要说明的是,不是长期居住就能获得“居住权”。

  根据新规,居住权须由房主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同时向登记机构进行登记设立,所有人对此拥有决定权。

  前不久,深圳爆出热门事件,有女子时隔28年后,突然想起在深圳有套房。上门发现,这套房已有陌生住户住了10多年。

  显然,即便陌生住户在里面住了28年,也不等于就获得了“居住权”。

  业主只要没有主动设立“居住权”,居住权益就不成立。

  02

  居住权的设立,影响将会十分深远。

  老人一旦给保姆或亲戚设立“居住权”,老人去世后,即便房子为子女所继承,保姆或亲戚仍享有居住权。

  如果“居住权”是终生的,保姆或亲戚可以住到自己去世为止,子女即便拿到了不动产证,也没有权利将其赶出,也不得再次用于出租。

(编辑:上海头条网 shtoutiao.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上海澳门周”于6月3日在圆明园路步行街盛大举行
·“政府推动 企业主动 社会齐动”,美食文化名城的
·苏伊士运河管理局29日表示搁浅货轮已经脱困
·针对中国民众自发抵制拒用新疆棉花的外国企业,美
·市场主体数量逆势大增 说明了什么?
·国家明确:不得随意禁止返乡过年 关于疫情钟南山
·大悦城失去了90后
·京沪两地监管出手!严查这类资金流入房地产市场
·东莞旅游民企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告急!!
·复盘复星郭广昌的酒业版图:靠“买酒”赚了几百亿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头条网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头条网(shtoutiao.cn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191646616 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