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财联社
5月6日晚间,长江健康(3.830, 0.00, 0.00%)公告称,全资子公司长江润发张家港保税区医药投资有限公司(下称“长江医药投资”)收到北京仲裁委仲裁案受理通知,申请裁决马俊华和刘瑞环配合和信会计所对山东华信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华信制药”)进行年度审计工作,并向长江医药投资支付2019年度业绩补偿款1.34亿元及资金占用损失等。
至此,马俊华和长江医药投资形成“互诉”局面,此间华信制药已“失控”。
资料显示,华信制药是长江健康二级子公司,长江医药投资持有华信制药60%的股权。2018年7月,长江医药投资与华信制药原股东马俊华、刘瑞环等签署协议,拟以现金9.3亿元收购华信制药60%股权。股权转让款分为两阶段支付,第二阶段共计4.21亿元,将在华信制药完成2018年-2020年期间每年承诺业绩时,分三期,每期分别支付1.4亿元。
但长江医药在华信制药完成2018年业绩承诺情况下,并未按期支付1.4亿元,只在去年9月2日支付了3000万元。
为此,2019年11月底,长江医药收到仲裁申请书,马俊华向北京仲裁委员会申请,请求裁决长江医药支付剩余2018年应付转让款1.1亿元及相关违约金,且返还华信制药剩余18.09%股权。
到了今年3月,双方矛盾加剧。
根据长江健康公告,2020年3月16日,其年报审计工作组进驻华信制药开展2019年度审计相关工作,但审计工作组在开展工作期间多次受马俊华及刘瑞环组织人员阻挠,导致审计程序、审计工作无法正常推进。
这最终还导致长江健康2019年年报被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否定意见内控鉴证报告。
那么,在未进行审计情况下,长江健康上述仲裁申请中业绩补偿款如何计算得出?
财联社记者注意到,长江健康在2019年年报中披露了华信制药业绩数据:华信制药2019年度营业收入1.32亿元,净利润-1352.3万元,分别占长江健康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相应项目的2.60%、3.43%。长江健康认定华信制药2019年度未完成业绩承诺,确认2019年度业绩补偿收入金额1.4亿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