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商银行重组即将进入收官阶段!
4月30日,央行发布关于包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转让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的公告。
公告明确: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由徽商银行承接。包商银行债权人持有的未由存款保险基金提供保障的债权,不在本次承接范围内,仍保留在包商银行。
同日,蒙商银行也宣布,该行已于2020年4月30日设立,注册地为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
相关业务、资产、负债怎么转让?
央行公告明确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转让的相关情况:
(一)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包括存款业务、贷款业务、信用卡业务等,下同)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个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二)包商银行个人理财产品和对公理财产品均由蒙商银行承接。
(三)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各分支机构的对公存款业务、同业负债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
(四)包商银行对公贷款业务、表外业务(包括保函业务、信用证业务、银行承兑汇票业务等)、表内外投资的非标准化债权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按照客户/底层资产融资人注册地划分,注册地在内蒙古自治区内的前述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注册地在区外的前述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其他同业资产类、金融市场相关资产类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
(五)包商银行的托管业务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中间业务(包括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蒙商银行承接,区外各分支机构的中间业务(包括代销国债、保险、基金、信托及其他资管产品业务,委托贷款业务及现金管理业务等)由徽商银行承接。
(六)包商银行的股权投资由蒙商银行承接,蒙商银行履行对包商银行投资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投资者责任,以及包商银行所发起村镇银行的主发起行责任。
少量未按照上述原则转让的对公类业务、资产及负债,将另行通知相关客户及权利人。
上述承接涉及的后续事项将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实施。
包商银行与蒙商银行五大核心问题
对于此次包商银行的业务、资产与负债转让的相关问题,包商银行接管组进行了详细的解答。
一、蒙商银行与包商银行是什么关系?
2019年5月24日以来,包商银行被人民银行、银保监会依法接管已近一年。在2019年6月完成大额债权收购与转让后,7月至9月完成了清产核资,10月起接管领导小组启动了包商银行改革重组事宜。
为稳妥处置包商银行风险、最大限度保护客户和员工合法权益,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由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联合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两级财政及部分区属企业,并引入建设银行(6.430,0.01, 0.16%)、徽商银行等优质机构,发起设立一家新银行(名称为蒙商银行),收购承接包商银行的相关业务、资产和负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