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记者 陈星
一场因为二股东上位失败引发的内讧已在兰州黄河(000929,SZ)持续了数年,最近再添戏码。
4月20日,兰州黄河公告称,公司二股东湖南昱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昱成)作为原告,将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告上法庭。第三人则为兰州黄河控股股东、受杨世江控制的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投资)。
这次诉讼是湖南昱成因兰州黄河2015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失利进而上位失败后的“第N次”发难。多年来,股东矛盾频发的兰州黄河已是一地鸡毛,今年一季度,兰州黄河因主营业务表现不佳和“炒股”失利而亏损。
二股东再次发起诉讼
对于兰州黄河的投资者来说,公司股东间闹内讧已不是一件新鲜事。4月20日,兰州黄河又公告称,二股东湖南昱成作为原告,将公司和公司董事长杨世江告上法庭,第三人为新盛投资公司。
在这起民事诉讼中,湖南昱成请求法院判令杨世江代表新盛投资在兰州黄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上的投票行为无效,由此请求法院判令撤销兰州黄河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此外,湖南昱成请求法院判令兰州黄河此次股东大会的表决股份扣除新盛投资的表决股份后,重新计算股东大会上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并作出合法有效的决议。
记者注意到,兰州黄河于2019年12月20日召开的这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和《关于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虽然有股东对两项议案投出反对票,但两项议案最终获得审议通过。
而在此次股东大会召开之前,公司董事会收到了湖南昱成送达的《关于切实履责严格审查兰州黄河新盛投资有限公司出席人员的资格及代表权限的函》。而兰州黄河聘请的法律顾问就该函涉及的问题回复称,上述函件涉及新盛投资的内部治理事务,公司董事会无权审查,新盛投资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身份与资格合法有效,该人员对此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与投票行为真实有效。
显然,湖南昱成对该说法和投票结果并不认可。截至4月20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炒股”成绩决定业绩
兰州黄河间接控股股东甘肃新盛工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盛工贸)及实控人杨世江,与湖南昱成之间积怨已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