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建议将现行惠民政策上升为法律,适当下调契税税率,将契税税率幅度的下限调整为1%。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12月27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举行分组会议,审议契税法草案时,朱明春、刘修文等委员都建议,适当下调契税税率。
刘修文说,契税法草案第3条第1款规定,契税税率为3%-5%。“财税部门的规范性文件(财税〔2016〕23号)已明确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减按1%、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减按1%、2%的税率征收契税。目前,购房人对契税实际适用税率高度关注、非常熟悉。契税法草案将税率幅度确定为3%-5%,可能会产生提高个人住房契税具体适用税率的误读”。
他建议将现行惠民政策上升为法律,适当下调契税税率,将契税税率幅度的下限调整为1%,“保持个人住房契税税负水平总体不变,防止出现提高个人住房契税税负的误读”。
朱明春也谈到了现行购房的契税税率,“买房人对此都很熟悉。现在契税法草案规定幅度是3%-5%,容易引发误解。一种想法是把3%-5%规定为税率,再通过税收优惠减免操作减到1%。但我认为按照税收法定的原则,税率幅度最好还是由法律规定,所以建议还是把税率改为1%-5%,干脆幅度放大一些,而不要规定3%-5%,一下子又减到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