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观察网 记者 高歌
根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12月19日,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相关负责人就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农业农村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生物天然气产业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下称“《指导意见》”)的出台背景、主要内容、如何实施等问题进行了政策解读。
生物天然气是以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餐厨垃圾、农副产品加工废水等各类城乡有机废弃物为原料,经厌氧发酵和净化提纯产生的绿色低碳清洁可再生的天然气,同时厌氧发酵过程中产生的沼渣沼液可生产有机肥。作为当前和未来生物天然气发展的指导性文件,《指导意见》提出在新的历史时期生物天然气发展的方向、目标、任务和政策框架等方面的内容。
根据《指导意见》提出的生物天然气发展目标,到2025年,生物天然气年产量超过100亿立方米,到2030年超过200亿立方米。
有关发展生物天然气的意义,上述负责人认为首要原因在于增加天然气供应,增强能源安全保障水平。
目前国内天然气需求仍保持较高增速。根据《2020中国能源化工产业发展报告》预计,2019年全国天然气消费量约为3025亿立方米左右,同比增长约251亿立方米,增速达9%,远高于煤炭、石油等其他化石能源种类的消费增速。
此外还有通过分布式生产消费,加快替代农村散烧煤;规模化处理有机废弃物,保护生态环境;发展工业化高品质有机肥,助力生态循环农业;开拓新能源新领域,发展可再生燃气新兴产业等意义。
为达成上述目标,《指导意见》提出应加强规划指导,编制全国、省级、地市或县级规划(开发建设方案),融入能源、可再生能源和天然气发展战略、规划及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此外包括指导大型能源企业编制发展规划,面向全国规划布局工业化项目。
在政策措施层面,《指导意见》指出将生物天然气纳入能源管理体系,制定生物天然气优先利用政策措施。落实相关的土地、税收、电价等优惠政策等。
具体来看,一是将生物天然气纳入促进天然气协调稳定发展工作方案、天然气产供储销工作方案,以及北方地区冬季清洁取暖规划方案等。
二是构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体系,组织编制生物天然气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指导各省(区、市)编制本地区生物天然气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指导中央企业编制企业发展规划或开发建设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