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5日晚间,格力电器(000651.SZ)公告称,格力集团于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国资委下达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府批[2019]131号)、《关于同意格力集团协议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国资[2019]479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截至发函之日,上述股份转让尚完成股份过户手续。
此前12月2日晚间,格力电器公告称,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下称珠海明骏)正式签署了《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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