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酒、高档化妆品、成品油等消费品税率、征收环节都未调整。
在海外消费时,消费税几乎是一种无处不在的税种,被标明在各种商品的价格标签之上。就在今年10月,日本政府将消费税提高至10%,这是日本时隔5年再次提高消费税税率。
在国内,消费税的“存在感”远不及个税、增值税等税种。实际上早在22年前,消费税就已走进我们的生活。
1993年12月,国务院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选择烟、酒、汽柴油等部分消费品开征消费税。2008年11月,根据消费税历次政策调整和改革情况,国务院对《条例》进行了修订,并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
2019年12月3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这意味着,《条例》即将上升为法律。
消费税法实施,会对我们的生活产生什么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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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哪些是消费税纳税人?
在我国境内销售、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
2,哪些消费品需要征税,税率是多少?
征税的商品主要是影响人类健康及生态环境的商品、奢侈品、不可再生资源、高污染高能耗产品等。值得注意的是,纳税人自用未对外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也需要征税。
3,消费税法对消费者有什么影响?
消费税法征求意见稿延续了消费税基本制度框架,保持了现行税制框架和税负水平总体不变。白酒、金银首饰税率均未调整。
烟、酒、高档化妆品税率不变
消费税的“存在感”低,究其原因,一是我国消费税的税基更窄,其税目主要是破坏生态环境和消耗自然资源的消费品(如汽车、成品油)、过度消费不利于人类健康的消费品(如烟、酒)、奢侈类消费品(如高尔夫球及游艇)等;二是消费税间接征收且环节靠前。大部分消费税的纳税人都是生产厂家,由生产厂商先交,经过流通环节,最终转嫁给消费者,因而感知度很低。
今年10月,国务院发布的《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明确提出将“后移消费税征收环节并稳步下划地方”,先对高档手表、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等条件成熟的品目实施改革。
记者注意到,《征求意见稿》中,市场关心的白酒税率未调整,没有纳入后移征收改革试点。白酒仍然延续之前在生产(进口)环节征税的政策,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或者500毫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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