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证券日报
10月18日,上交所严格依据《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上市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作出了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下称*ST大控)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此前,其股票因8月22日至9月19日连续20个交易日股价均低于面值,触及上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终止上市情形,从9月20日起停牌。本次上交所正式作出终止上市决定,意味着*ST大控成为沪市首家因股价连续低于面值而被强制终止上市的公司,也是A股市场第5家“面值退”公司。
业内专家指出,上交所对触及退市条件的公司依法依规坚决予以退市,这是对广大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也是维护优胜劣汰、进退有序的股票市场秩序的必然要求。
上交所表示,将继续严格执行退市制度,坚决落实退市主体责任,把好出口关,努力培育优胜劣汰机制,夯实推动上市公司质量提高的基础。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沪市首例“面值退”有三个方面值得市场关注。
首先,*ST大控面值退市,是公司基本面持续恶化的反映,是市场选择的结果,体现了投资者对公司的价值判断。
*ST大控近年来主营业务不振,经营业绩亏损,公司治理失序,信息披露多次违规。该公司主营业务基本空心化,业绩长期微利或亏损,2018年亏损高达15.65亿元,曾多次跨界收购资产,但都以终止收场。此外,公司目前财务状况恶化,逾期短期借款2.3亿元,并涉及多起借款担保诉讼、中小投资者证券虚假陈述诉讼,主要资产及银行账户被查封冻结。综合来看,公司已沦为“壳公司”,基本丧失持续经营能力。从公司治理来看,2016年至今,实际控制人代威通过未履行的贸易合同占用公司17.46亿元资金,公司还发生多起违规担保,内部控制形同虚设,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内部控制审计被出具否定意见。从信息披露来看,2015年、2017年因多项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公司、实际控制人等2次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和行政处罚,上交所对相关方采取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
近期,因资金占用问题长期未解决,该公司被大连证监局责令改正,上交所对公司相关信息披露违规问题采取公开谴责等纪律处分。2019年5月30日,因涉嫌信息披露违规违法,公司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目前仍处于被调查中。此外,因连续两年亏损、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ST大控于2017年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7年公司实现扭亏,审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2018年公司巨额亏损,且由于资金占用未解决等问题,审计报告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在2018年年报披露后,股票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