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对养老的固有观念一般都是“养儿防老”,但一些老人没有子女,或者因为特殊的原因,找不到亲属为自己养老,他们的晚年生活由谁来照顾呢?生活中碰到问题了,谁替他们来当家作主拿主意呢? 眼下,意定监护,这个新的名词已经走进了一些老人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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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朋友的临终嘱托她承担起“意定监护人”的职责
在上海金山的一家养老院,意定监护协议签订人周金渔,三年前和老伴一起住进了这家养老院,去年老伴去世,他孤身一人住在这里。
上海金山某养老院
周素梅每周来养老院看望周金渔,聊天说话,照顾起居。在外人看来,他们就是一对父女。但其实,两人并不是父女关系,也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在法律上讲,周素梅现在是周金渔的意定监护人。
周素梅和周金渔
意定监护是个新名词,诞生于2017年出台的《民法总则》第三十三条,区别并高于法定监护人。
意定监护也叫委托监护,特指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监护人在该成年人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履行监护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