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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给于暴风集团及冯鑫等人公开谴责处分
 
2019-9-17 17:41:38

深交所发布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2019-09-17 16:38:05

  深交所网站9月17日发布《关于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当事人给予公开谴责处分的公告》。

  《公告》称,经查明,暴风集团、冯鑫与光大浸辉投资管理(上海)有限公司于2016年3月2日签署《关于收购MP&Silva Holding S.A。股权的回购协议》,约定在暴风集团全资子公司暴风投资与光大浸辉共同设立特殊目的主体收购MP&Silva Holding S.A.65%的股权后,根据届时有效的监管规则,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暴风集团原则上最迟于初步收购交割完成后18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的收购。因暴风集团未能在18个月内完成对MPS65%股权收购所造成的特殊目的主体的损失,暴风集团需承担赔偿责任。对于上述回购协议,暴风集团未及时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决定对暴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冯鑫以及时任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毕士钧给予公开谴责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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