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晚间,富贵鸟发布公告,公司8月24日收到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泉州中院)公告及民事裁定书,裁定驳回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批准重整计划草案的申请并终止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重整程序,宣告富贵鸟股份有限公司破产。
图片来源:富贵鸟公告
2019年5月和7月,富贵鸟管理人提交的《重整计划草案》先后两次在债权人会议上进行了表决,均未获得通过。
此前,香港联交所向富贵鸟发出函件,告知公司股份的最后上市日期为2019年8月23日,股份上市地位于今日(8月26日)上午9时起取消。
重整草案两度被否。2018年7月26日,泉州中院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申请,裁定受理富贵鸟重整一案,并指定富贵鸟清算组担任管理人。2019年7月26日,管理人向法院提交《申请书》,称虽然普通债权组经两次表决均未通过《重整计划草案》,但该草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的申请法院裁定批准的情形,故请求法院裁定批准富贵鸟股份重整计划草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