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隔近半年,横琴新区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得落地。横琴成为继福建平潭之后,国内旅游业税收优惠政策获批的第二个新区。
今年3月21日,国务院批复《横琴国际休闲旅游岛建设方案》(下称“《方案》”),明确提出“研究在《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中增列有关旅游产业”。8月16日,横琴新区管委会对外公布,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增列有关旅游产业项目的通知》(下称“《通知》”),明确将旅游业纳入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在横琴新区内的旅游企业将享受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至此横琴新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已增至6大类80条。
“将旅游产业纳入优惠目录,不仅为横琴新区旅游企业带来重要实惠,也必将为更多的投资者到横琴发展旅游业提供机会,推动新区旅游产业加速发展。”横琴新区管委会对于新近发布的旅游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释道。
与平潭相比,横琴新区旅游业优惠目录增加了“展览馆和博物馆的经营”、“影视音乐节的经营”、“游客服务中心、旅游信息网站、旅游移动应用的经营”等内容。这些优惠目录被认为更加契合横琴休闲旅游产业发展实际。
《通知》正式印发对落实《方案》提供了有力的财税政策支撑。珠海市发展旅游业无疑再次搭上了政策的“东风”。
珠海市旅游等第三产业近年发展势头整体较好。今年上半年,珠海市第三产业增加值717.73亿元,增长8.5%,位居三大产业之首。其中,国内旅游收入今年上半年录得368.99亿元,增长29.0%;国际旅游外汇收入14.68亿美元,增长21.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