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料人李先生提供给新京报记者多份“和解协议书”显示,当事人基本都填写了姓名、出生年月、电话、住址、陈述事实等信息,所涉及的赔款金额从800元到9000元不等。
新京报讯(记者 王瑞文 张熙廷 实习生 吴雨晴 冯惠濡)今日(8月8日)下午,江苏宿迁市宿城区一家大润发超市的前员工告诉新京报记者,超市内部私自将偷盗者扣留并处以罚款。今日19时30分许,新京报记者从宿城区富康路派出所一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已对大润发超市私自收取罚款一事进行立案调查,但“具体情况不便透露”。
宿迁市宿城区大润发洪泽湖路店外景。受访者供图
大润发前员工:超市私自对盗窃者处以高额罚款
今日(8月8日)下午,宿城区居民李先生告诉新京报记者,他曾长期在位于宿城区洪泽湖路的大润发超市98号店(下称大润发)防损部内保科工作,公司内存在一套对 “拿走东西而未付钱顾客”私自索要罚款的体系。
李先生称,内保人员会将盗窃者带到商场内的一间房屋,并通过会员卡、身份证、手机号等方式摸清其基本信息,随后以“通知家人”“打电话到单位”“报警”等理由威胁,并索要赔偿金,最后会要求其在“和解协议书”上签字并赔偿。“通过顾客的穿着、手机等判断,有身份的开价多,但是成交价一般在被偷商品价格的10倍左右。”
爆料人李先生提供给新京报记者多份“和解协议书”和收据照片。“协议书”和收据上登记的时间均为2012年或2013年。收据中,交款单位显示为“防损(部)”,收款事由为“肃窃金”。新京报记者注意到,爆料人提供的收据中,加盖有“宿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的章印。
新京报记者在天眼查查询后获悉,宿迁润良商业有限公司系大润发控股有限公司旗下的康成投资(中国)有限公司100%控股的全资子公司。
几份“和解协议书”显示,当事人基本都填写了姓名、出生年月、电话、住址、陈述事实等信息,所涉及的赔款金额从800元到9000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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