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生态及16人被罚313万 证监会强调区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 离谱的业绩承诺
来源:梧桐树下V
8月4日晚上,*ST 美丽(000010)发布公告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因信息披露误导性陈述、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证监会对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八达园林、16名责任人共计罚款313万元。主要违法行为涉及4年前的收购江苏八达园林的重大资产重组。从事后来看,4年前的业绩承诺很离谱,2016年-2018年承诺完成业绩7.11亿元,八达园林实际完成-8.32亿元,差异金额逾15亿元。
*ST美丽(3.510, -0.09, -2.50%)(维权)全称深圳美丽生态股份有限公司,原简称为深华新,早在1995年10月27日上市。在2015年完成对八达园林收购后,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园林绿化,因此更名,并于2016年5月9日起变更公司简称为“美丽生态”。证监会是在2016年10月12日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018 年 11 月 20 日对公司、八达园林及16名责任人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从立案调查到8月4日正式处罚决定送达,历时近34个月。
四大违法行为
一、美丽生态在重大资产重组文件中对阜宁县金沙湖项目 (以下简称金沙湖项目)和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以下简称官塘项目)的进展情况及项目 2015 年收入预测披露存在误导性陈述
(一)美丽生态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2014 年 12 月 26 日起,美丽生态停牌筹划重大资产重组。2015 年 5 月 19日美丽生态披露《北京深华新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报告书(草案)》),拟通过非公发行股份与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购买王仁年等 47 名股东持有的江苏八达园林 100%股权,全部股权作价 16.6亿元。2015 年 7 月 14 日,美丽生态披露收到证监会行政许可审核反馈意见。2015 年 7 月 17 日,美丽生态披露了《反馈意见的回复》,后分别于 7 月 22 日和 8 月 8 日对《反馈意见的回复》进行了两次细化补充。2015 年 10 月 10 日,证监会核准了美丽生态重大资产重组,同日,美丽生态披露了《报告书(修订稿)》 。2015年 10 月 19 日,相关交易完成资产过户,美丽生态自 2015 年 11 月起将八达园林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八达园林王云杰、美丽生态董事兼总经理郑方、财务总监李卉等参与并购重组事项。
(二)金沙湖项目和官塘项目基本情况
2012 年 3 月 24 日,八达园林与金沙湖管委会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名称为“阜宁县金沙湖旅游度假区二期工程”,合同总金额 10亿元。工程地点为江苏省阜宁县城南新区渔深河以南等地段,工程内容包括大湖开发建设工程、金沙湖浴场完善提升工程等。2012 年 4 月,金沙湖项目正式开工。2012 年完成浴场提升绿化工程。2012 年下半年至 2013 年完成湖型整理工程。2014 年完成 S329 省道边侧道路景观绿化提升工程。截至 2014 年年末,金沙湖项目尚未确认收入的合同工程量为 77334.17 万元,预计 2015年实现收入 2.5亿元。
2012 年 1 月 18 日,八达园林与镇江交投签订了《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景观工程建设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官塘新城框架协议》,上述框架协议中的估算工程总造价 5亿元。2012 年,镇江交投向八达园林发出《中标通知书》,明确八达园林中标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明确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3亿元,中标价在此基础上下浮 98.5%,即 29550 万元。2013 年 1 月 28 日,八达园林与镇江交投签订《镇江市官塘新城路网绿化工程投资、建设及移交合同书》,约定八达园林负责项目建设,工程范围包括官塘桥路、环山-莱山路等六条道路,总长度 30.32 公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