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平
本报记者 王海平 南京报道
地方“揽人”政策再突破
不能留住人才,对地方来说,就如同缺乏未来发展潜力一样危险。因此,尽管毕业季已过,但地方吸引人才的比拼并未停止,反而有“白热化”的趋势。
近日,先有杭州拟出台“租购同分”,为“杭漂”安居打下基础;后有武汉市委书记高调宣布大学生八折购房;再之后是江苏提出部分人才可以补贴扣税收入。可以看到,各种政策既有针对高端人才,也有专门吸引毕业生。而地方人才大战的打法,也开始向更“贴心”的方向转变。
导读
此前,江苏曾出台政策,对人才个税扣除部分可给予“最高三年、最多30万”的补贴。而此次《意见》给出了具体突破性的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人才政策,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经过近半年的调研汇总,8月28日,江苏省政府对外公布了《关于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的意见》(下称《意见》),试图持续减轻企业负担,切实提升企业竞争力,不断增强企业的获得感。
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这已是近两年来,江苏第三次下文减轻企业负担。据江苏省“减负办”(挂靠省经信委)统计,预计到2017年底可累计为省域内企业减负超过2310亿元。
《意见》由17条具体的政策组成,包含“完善营改增、确保税负只减不增”,规范中介和协会收费,减少省级涉企收费,加大对职工培训补贴力度的措施以及在用电、融资、人才引进奖补“等方面。
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意见》在吸引人才方面使出“杀手锏”: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人才政策,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在这背后,体现了江苏的发展思路:通过引进人才,减轻企业负担,带动整个江苏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江苏省政府副秘书长王志忠表示,江苏自1997年开始根据中央规定减轻企业负担。在本次《意见》出台后,省级政府为企业减轻负担的政策操作空间已很有限。
补贴人才扣税收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采访中获悉,江苏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此前大致经历了治乱减负、清费减负阶段,共为企业减负约150亿元。2016年,随着江苏省政府降低实体经济成本意见的出台,正式进入“降本减负”阶段。
2016年,江苏直接降低企业成本1070亿元。当年,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5.7万亿元,同比增长7.5%;实现利润1.05万亿元,同 比增长10.0%;收入、利润均居全国第一,分别占全国的13.7%、15.3%。这意味着,江苏前两轮降成本意见的深入实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自2017年以来,江苏减轻企业负担工作不断推出新的措施,包括精准落实国家政策,停止征收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一步下调工业企业电价 等。2017年1-6月,江苏直接降低企业成本590亿元以上。其中,降低企业人工、物流成本约65.4亿元;降低用能、用地成本约13.5亿元;为企业 减轻税费负担约507亿元。
而此次印发的《意见》,是江苏近两年来第三次由省政府直接下文减轻企业负担的政策。这与之前的有何不同?
王志忠对此解释,从精准贯彻中央精神和省级开展的“大走访”活动反馈看,企业对“税费”负担的问题反映仍然较为强烈,这主要是因为当下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 大,市场风险点增多。因此,在企业负担重、成本高问题凸显的背景下,不断降低实体经济企业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尤为重要。
江苏省经信委副主任高清也认为,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入,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环境和市场环境发生了新变化,需要更大力度地释放降本减负政策红利。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了解到,此次“降本减负”,很多政策围绕着企业用人方面。据了解,有企业通过“高薪”招纳高级人才,但在缴纳个税之后,其收入会打折扣,与高级人才的预期有差距。
此前,江苏曾出台政策,对人才个税扣除部分可给予“最高三年、最多30万”的补贴。而此次《意见》给出了具体突破性的政策:鼓励地方政府创新人才政策,使引进人才的实际收入等于其工资薪金的税前收入。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通过采访了解到,地方政府可在租房补贴、项目资助等方面加大力度,弥补“个税扣除部分”。
另一条创新性的政策在于,可将“地方教育附加”这部分的费用,用于职工技能培训补助。该政策为江苏在第一轮降成本意见中的全国首创,但因为缺乏操作细则难以落地。
本次《意见》则要求在2017年9月底之前发布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倾斜力度。
江苏省财政厅副巡视员徐洪林对此表示,“地方教育附加”在江苏提取的规模已达到约130亿元的,这将为企业在转型升级中提供“人”的支撑,防止人才流失。
多措施“减负”
针对企业减负,《意见》还提出了其他的措施。
比如,作为国家的重要财税政策,“营改增”减税效果明显,但一些行业由于进项抵扣不足,上缴税收不降反增。《意见》提出进一步帮助纳税人用足各项过渡安排和优惠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继续按简易方式缴纳增值税。王志忠指出,必须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而在减少省级涉企收费上,企业普遍反映的一项为“工会收费”。对此,王志忠表示,收取比例由国家工会法规定,地方没有调整的权限。因此,《意见》提出对按 规定免征增值税的小微企业,暂缓收缴工会经费,尽最大可能地减少制度羁绊。目前,江苏省级涉企收费在政府收费清单中占比已低于25%。
高清进一步表示,《意见》明确审批部门在审批过程中委托开展的技术性服务活动,必须通过竞争方式选择服务机构,并由审批部门支付相关费用,并按规定纳入部门预算。“过去靠收费养的人由财政保证,并逐步进行精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