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房养老房被贱卖老人诉讨房产 来源:新京报
昨日,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以房养老”抵押房产后被贱卖案。原告高女士庭审后在笔录上签字。新京报记者 王贵彬 摄
称对抵押房产被卖毫不知情,要求确认涉案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被告“中间人”称双方为借贷关系
58岁的高女士将住房抵押给广艳彬做“养老项目”,没想到“养老”的钱没拿到,房子还被低价卖。高女士于是将购房人、“中间人”诉至法院,要求确认购房合同无效。
昨日上午,此案在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购房人、“中间人”分别称购房合法、卖房款用于还债,表示不承担责任。新京报记者了解到,有数十名老人有着与高女士相似的遭遇:将房产抵押给买房人,再将抵押款交给一个叫广艳彬的人做“理财项目”,之后广艳彬失去联络,房子也被以低价卖出,一些老人因此居无定所。
据了解,广艳彬已于今年2月被北京市二分检批准逮捕,北京市司法局也于8月2日发布了老年人涉“以房养老”诈骗案等相关情况。
老人“以房养老” 房被卖不知情
2010年8月,高女士购得北京市朝阳区金蝉北里一处房产。2016年4月,经朋友介绍,她得知一个“以房养老”项目:可用现有房产证抵押做理财,十二个月为期,每月向房主给付房屋价值百分之三的“利息”。
“一个月退休金就两千多,这样也是为了能养老嘛。”高女士说,她在得知此事后,便经朋友联系广艳彬和龙学武,要求参加该项目。在对方安排下,高女士前往北京市方正公证处签订了《借款合同》、《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等大量文件,同时交出了房产证和身份证。
高女士回忆,办理房产抵押手续后,出借人王跃向她转账三笔共计220万元,这笔钱转手给广艳彬做“养老理财”。其后两个月内,她多次收到共约13万元的“利息”,之后再无任何消息。
高女士说,她向广艳彬询问情况,被告知自己房产已被“中间人”龙学武过户,并被要求尽快搬出房屋并归还当时借款及利息。其前往房产交易大厅得知,在其不知情的情况下,龙学武于2016年10月9日以明显低于市价的交易价格,将上述房屋出售给刘凤仙,并办理了房屋买卖登记手续,但高女士本人至今未收到任何房款。
两被告称正常购房 房款用于还债
昨天上午是该起案件的第三次开庭,高女士和儿子一早便赶到法院,显得有些憔悴的她认为,“中间人”龙学武等人骗取其房产,因此起诉龙学武和购房人刘凤仙,要求判决涉案的《存量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我的房子应该在350万以上,他们280万就给卖掉了,远远低于实际价格。”
在审理中,购房人刘凤仙表示,自己通过合法手续买的房,同时表示原告急于卖房,需要全款支付,所以才以低价购买。“原告说是希望卖房偿还债务,我才买的房”。
对这个说法,高女士激动地回应“不是事实”:“我都没见过购房人,后来在中介发现我房子挂牌被卖。”
“我要是骗子,我还能坐在这里吗?”对于事情经过,龙学武在法庭上也给出了截然相反的说法。龙学武称,高女士通过朋友找到他,称急需资金希望能联系借笔钱,自己于是帮助高女士借款200万。后高女士还不起,他便替高女士出面将房产卖给了刘凤仙,所得200多万房款还了债。
龙学武同时否认认识广艳彬。
经高女士申请,法官决定对涉案房产做进一步的价格鉴定后,宣布休庭。
■ 追访
高女士:签文件时不知是在做公证
高女士表示,当初她在签订文件时,不知自己去的是公证处,公证处的工作人员也没有对她进行任何询问。
“我妈瞒着家里人办的事儿,她自己都不知道签的什么合同。”庭后,高女士的儿子说,不少老人对于所签合同并无判断力,他们不知道签下这些合同意味着将房产的处理权“拱手让人”,当时母亲还一直以为自己走的是“养老理财项目”,并不是普通的民间抵押借贷。
广艳彬涉嫌借“以房养老”骗钱被捕
北京老年维权服务工作站、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律师贾娜介绍,还有几十名老人与高女士有着类似的情况,该所目前已经接受18名老人对于此案的刑事方面的委托,另有3名老人也在委托她进行民事诉讼。
贾娜律师介绍,在这个“以房养老”的项目中,老人先是签署文件,将自己房屋抵押、买卖、产权转移等权利委托给抵押款出借人,并将上述文件进行了公证。这其中的《具有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公证书》、《委托书》等均约定,出借人作为债权人,有权在老人不还钱的情况下,不通过法院起诉,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再通过委托将老人的房子以超低价转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