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游条例》今起施行 非法一日游最高罚10万
从今天(8月1日)开始《北京市旅游条例》正式实施。该条例涉及旅游公共服务、经营、监管等各个环节,其中对非法一日游做出了明确规定。条例规定未取得导游证从事一日游,擅自发一日游小广告,发布一日游虚假信息,以不合理低价非法揽客,诱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旅游者参加购物活动等为非法一日游。这些行为将由旅游、工商、交通、城管执法等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10万元以上的,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以2000以上2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