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贵州威宁民用机场
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发改基础〔2017〕1357号
贵州省发展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请审批威宁草海民用机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黔发改交通〔2017〕677号)及有关材料均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完善区域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改善当地对外交通条件,满足航空运输发展需求,提升应急救援保障能力,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同意新建威宁民用机场。
二、本期工程按满足2025年旅客吞吐量35万人次、货邮吞吐量1050吨的目标设计,飞行区等级指标4C。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建设1条长3000米、宽45米的跑道,跑道主降方向设置I类精密进近系统,次降方向设置420米的B型简易进近灯光系统;建设4000平方米的航站楼及5个机位的站坪;配套建设空管、消防救援、供电、供油等设施。
三、项目总投资18.16亿元,其中我委安排中央预算内投资3.38亿元,民航局安排民航发展基金7.27亿元,其余投资由你省安排省级财政性资金解决。
四、贵州威宁草海机场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与管理。
五、本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和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均采用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
六、在后续阶段,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优化地势设计方案,减少土石方工程量,节约工程投资。
(二)加强机场及周边地区的规划控制,保护好机场净空和电磁环境。同步建设场外道路等配套设施,保证机场建成后安全正常运营。
(三)机场建设应体现节能环保要求,优化用能工艺,选用高效节能设备,切实加强节能管理。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降低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
(四)请督促有关单位切实落实各项风险防范化解措施,制定有效的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机场顺利实施。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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