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资金我主做”——对于投资者而言,这似乎理所当然;不过,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对此的态度则是——“我的地盘我做主”。
《证券日报》记者注意到,部分周期滚动式理财产品对于不想续投的投资者设定了较为严格的要求:投资者必须在较短时间内转出资金,否则将被自动转投,并且不能提前终止或赎回。
“前些时间我答应了拿些钱帮亲戚的生意做周转,原本想着之前投资的理财产品很快到期,然而,我之前买的是一款滚动式理财产品,资金到期后,银行要求在指定的6个小时内进行转出操作,我当时忙忘记了,次日一看资金被自动投入了下一期,而且不能提前赎回”,投资者王女士对《证券日报》记者吐槽,“留给投资者进行操作的时间这么短,我觉得并不合理,这种自动转投功能看似人性化,其实有点‘坑’”。
多数滚动式理财
到期不取默认转投
据了解,所谓周期滚动型理财产品的交易流程,大多是一次预约购买,如果在到期日不做赎回,到期当天会自动转入下一个周期。同时,此类理财产品多数不接受提前支取,投资者只能在约定的到期日或开放日领取本金及收益。
《证券日报》记者在一家城商行网站查询到一款以“双月”为周期滚动的理财产品,五万元起售,虽然名为“双月”,但实际上的投资周期是56天。该产品的到期日被命名为“最近开放日” ,在“最近开放日”的09:00-15:00可申赎,未在该时间办理赎回的理财本金,自动投资下一周期。本报记者注意到,根据理财产品说明书的约定,如理财交易日恰逢季度末最后一天,则赎回交易时间为09:00-12:00。也就是说,如果开放日恰逢季末,则留给投资者的赎回时间仅为3个小时。
“2012年以前,部分银行过度依赖超短期理财产品揽存,造成存款在月初、月末等时点大幅震荡,诱发流动性风险,监管部门于是叫停了一个月及以下期限的理财产品。随后,滚动式理财产品接管了这部分市场需求。但由于滚动周期大多数较短,为了避免投资者资金闲置未能及时获利的风险,这类产品大多嵌入了自动转投的设计,当然,这种自动转投对于银行来说也是有利的,既增加了客户黏性,又降低了获客成本”,银行业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了“自动转投”设计的由来。
投资者赎回受限较多
银行被指“太霸王”
“我能够理解自动转投的设计理念,也承认它方便了部分投资者,但是在操作细节的约定上,银行过于强势,甚至是‘太霸王了’”,上述投资者王女士表示。
王女士指出,买入理财产品时,投资者都会被要求预留手机号码,银行完全可以通过向指定客户群发确认短信等方式获得投资者的明确授权。“例如,投资者回复验证码、发送某个特定符号代表同意继续投资,反之则自动赎回等等,相信在目前的科技水平下,银行完全可以在开放日与投资者再进行一次确认。退一万步来说,如果银行坚持认为无需再次确认,那至少也应该给予投资者较为宽松的赎回时间,例如,在产品到期之前几天就开始接受申请,到期后自动转账。目前这种只给投资者留几个小时的做法实在是不合理,如果投资者碰巧那几个小时在飞机上,是不是就直接错过了赎回的机会”。
《证券日报》记者仔细研读了部分滚动型理财的产品说明书并发现,银行通过合同约定的方式对自己在多个方面可能遇到的风险进行了保护。
例如,有银行在产品说明书中约定,“将在收到投资者赎回申请后即时返还投资者本金(如收益为正),一般情况下不晚于赎回申请日日终,特殊情况下可延后至赎回日下一工作日”。而所谓的特殊情况,并不是一般法律意义上的不可抗力,而是指每季度季末最后一日或市场出现临时性流动性紧张或其他可能影响产品流动性管理的有关情形。换句话说,银行将本应自己做好的资金流动性管理的一部分风险强制转嫁给了投资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