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李甜/北京报道
2019年的12月,对于水滴筹来说有点冷。因线下地推人员“扫楼式”劝募等问题,水滴筹再次被推上舆论“风口”。
这一次,水滴筹创始人沈鹏发文道歉。沈鹏表示,“看到有些网友把水滴筹理解成了慈善公益组织,其实水滴筹的核心本质是一个免费的互联网个人大病求助工具。”这回答了外界针对水滴筹究竟是慈善还是商业的讨论。但在法律上,个人求助工具的权责空间,目前,没有得到弥补。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邓国胜向《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因为《慈善法》管的是慈善组织,它(水滴筹)就是一个筹款的、个人求助的平台而已,《慈善法》对这种,其实没有规定。”
争议频现
在社交平台上,经常能看到水滴筹、轻松筹等求助平台用户发起的众筹信息。而关于发起人的财产和真实性的审核问题,曾多次成为争议的焦点。
记者在7月初调查发现,当时在水滴筹平台使用虚假材料也能发起募捐,这背后还存在劝募、募捐材料代写链条。
6月17日,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人民检察院受理了一起审查起诉的网络诈骗案,犯罪嫌疑人唐某某曾购买虚构病历并发起网络筹款骗取捐款。据检察日报正义网报道,2018年11月,唐某某购买了一套“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的假病历,在“轻松筹”平台发起募捐,获得网友帮助77人次,筹到858元并提现。一个月之后,唐某某使用同样病历在“水滴筹”平台上发起两次募捐,被网友帮助306人次,获得捐款5254.11元,并提现进入个人账户。2019年2月,唐某某又以“一氧化碳中毒”的虚假病历在水滴筹发起筹款,并在获得网友帮助46人次,筹到1022元时,被水滴筹平台发现并报案。
对上述唐某在轻松筹平台发起的筹款事件,轻松筹方面对记者表示:“在审核中,要杜绝出现唐某某这种情况只能通过加大人力,到医院进行走访,但医院走访需要时间周期,我们不断在加大人力。”
水滴筹公关人员当时对本报记者说:“自律公约2.0(版本)出台后,对于初期审核会有更加明确的要求。”2.0版本正在与相关部门沟通修改之中。
“目前的痛点主要在于医疗信息属于信息孤岛,平台无法及时获取到治疗情况。我们希望能够实现医疗资源的统一,加强信息的透明度,把求助人的医院住院治疗数据等更多信息进行互通和联合。”轻松筹方面表示。
水滴筹方面表示,其严厉打击虚构筹款。除了打击涉嫌发起虚构筹款的求助人,对于相关服务人员,一经查实,立即开除,涉嫌违法犯罪的,上报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此前,媒体报道显示,水滴筹的部分线下地推人员存在审核不严的情况。对此,沈鹏在公开信中表示,水滴筹进行了排查整顿,开始加强纪律培训和服务规范提升,施行考核上岗。水滴筹方面向记者表示,其一直积极听取各方建议,希望能够未雨绸缪,及时修正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以更好地完善个人大病求助工具能够为用户提供的服务,同时避免引发社会舆论事件。
法规待完善
邓国胜告诉记者,人们通过水滴筹进行的支付资金的行为,其实属于赠与行为,并不属于法律上的“捐赠”,不受《慈善法》的保护。
目前,《慈善法》主要针对慈善组织制定一系列规定,捐赠是指针对于慈善组织进行的捐款。邓国胜表示,水滴筹可能受《合同法》的约束,这取决于水滴筹平台跟赠与人之间到底有没有签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