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12月15日晚间消息,格力电器再次发布公告,公告指出格力集团已于2019年12月13日收到珠海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的《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协议转让所持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和《关于同意格力集团协议转让所持格力电器15%股份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批复》,珠海市政府和珠海市国资委已批复同意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珠海明骏”)协议转让格力电器15%股份的交易事项。
在此之前,格力电器表示格力集团与珠海明骏已经正式签署了《珠海格力集团有限公司与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15%股份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不过按照流程,在双方签署完相关协议后,仍需要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或确认。因此,此次公告的发布也意味着,格力集团和珠海明骏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正式生效,这场历时8个月的混改交易落下帷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