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 > 信息资讯 > 生活资讯 > 浏览正文


北京明年加大处罚欠缴道路停车费行为:最高罚1000
 
2019-12-6 19:40:30

新京报快讯 据北京市交通委消息,随着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的实施,日前,交通部门对《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试行)》进行了修订,明年1月1日起,各区停车管理部门将加大对欠缴道路停车费违法行为的催缴处罚力度,但原有的30天缴费期不做调整。

  道路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后

  未按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依据停车条例需面临罚款

  按照《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的规定,“本市道路停车收费纳入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收入全额上缴区级财政”。按照本市道路停车改革总体部署,全市十六个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三个时间节点启动改革,12月1日起第三批道路停车改革实施后,全市的道路停车收费已全部由“经营性收费”转变为“政府非税收入”,直接进入各区财政。

  为保障政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第41条规定:“停车人未按照规定缴纳道路停车费用的,由区停车管理部门进行催缴,并处200元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催缴处罚意见》修订完成,欠缴处罚细则进行调整

  明年1月1日起加大催缴处罚力度

  为落实《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交通部门于2018年12月28日印发了《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加强道路停车费催缴及行政处罚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催缴处罚意见》),明确了责任分工、缴费主体、缴费期限、缴费方式、处罚细则、催缴处罚工作要求、信用管理等内容。考虑到本市道路停车改革刚开始实施,广大停车人需要一个熟悉、适应的过程,《催缴处罚意见》规定,同一车辆在一个月内欠费未达到5次或欠费金额未达到200元的,不并处罚款。具体处罚规定如下:


(编辑:上海头条网 shtoutiao.cn)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广西一女子出院31天核酸复检阳性 曾坐火车去广州
·1-2月全国楼市销量降幅近四成 业内仍看好全年走势
·重磅!中央指导组:启动滞留在汉人员离汉工作
·山东“清零”10天后新增一本地确诊病例
·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这些地区纷纷发通告
·泉州欣佳酒店为何被选为隔离观察点?官方回复来了
·针对粪口传播风险 北京6000多座公厕消杀频次翻倍
·动车组增大了新风供应量,增加了空调滤网消毒频次
·福建省实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清零”
·为什么口罩还是不好买?原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0 资讯厨房 ChinaPUB 4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shtoutiao.cn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专注于上海本地吃喝玩乐信息,遵守相关部门规定,不刊发不转载涉政治、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 3020096966点击可以 商业合作及网信工信公安不良信息联络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