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6月1日起,《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1号令)正式实施。根据《规定》,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向社会公众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应当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禁止未经许可或超越许可范围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活动。《规定》所称的新闻信息,包括有关政治、经济、军事、外交等社会公共事务的报道、评论,以及有关社会突发事件的报道、评论。
近日,上海市网信办接网民举报发现,上海领讯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运营的“财经时报网”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的情况下,以“财经时报”的名义违规采访、发布、转载互联网新闻信息,扰乱互联网新闻信息传播秩序,其行为已违反《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
上海市网信办会同市新闻出版局联合约谈了“财经时报网”负责人,市新闻出版局指出其没有任何传统新闻出版资质,市网信办也指出其在未取得互联网新闻服务资质的情况下,以“财经时报网”名称误导公众,违规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要求其立即更改网站名称、停止违法违规行为。接受约谈后,“财经时报网”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配合执法,未停止违法违规行为,上海市网信办已协调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停止接入。被停止接入后,该公司才表达了愿意配合的意愿。
上海市网信办负责人强调,无论是网站还是自媒体,未取得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不得擅自开展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上海市网信办再次警告有关公司、个人,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必须要取得网信管理部门的许可。上海市网信办将继续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依法依规从重从严从快打击网上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民积极据实举报违法违规线索。(上海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网站:http://www.shjbzx.cn/,举报中心新浪官方微博:上海市互联网举报中心,举报电话:021-5505666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