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地区将取缔未通过验收的P2P。
继湖南省之后,10月18日,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在其官网发布“网络借贷行业风险提示函”。
提示函显示,当前,P2P网贷行业正在进行风险专项整治,至今未有一家平台完全合规通过验收。未来山东金融局将对全省范围内未通过验收的P2P网贷业务全部予以取缔。
山东将取缔未通过验收的平台
提示函分别从5大方面对广大P2P投资者进行了提示:
第一,从网贷的性质来说, 根据监管要求,网贷是指个体和个体之间通过互联网平台实现的直接借贷。该类机构以互联网为主要渠道,为借款人与出借人实现直接借贷提供信息搜集、信息公布、资信评估、信息交互、借贷撮合等服务。
第二,提示函称,网络借贷平台承担客观、真实、全面、及时进行信息披露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风险。在依法形成的借贷关系中不承担对出借人资金损失的赔付责任。
第三,通过网络借贷平台撮合形成的借贷关系属于民间借贷,出借人需对自身的出借行为负责,出借前需做好尽职调查,不应以网络借贷平台及股东背景来判断投资的安全系数。一旦出现假标或借款人到期无力偿还,出借人有可能损失全部本金和利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