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东知产局执法人员拍摄的现场情况照片证据。张冰冰 王晴 摄
三个年轻人付了10万多元加盟费,结果开了一家山寨版网红奶茶店。
8月14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原告陈龙、陈亮、汪贵加盟一家南京企业在上海开设了一家山寨“喜茶”,被有关部门处罚1.2万元,三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提起行政诉讼。当日,浦东法院审理此案,当庭一审判决,3名原告的诉讼请求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依法予以驳回。
开山寨“喜茶”被举报
据法院介绍,2017年10月16日,有市民向上海市浦东新区市民服务热线投诉称,在浦东新区张江镇荣科路上有商铺取名为“喜茶”,是山寨店,涉嫌商标侵权。
这家奶茶店由陈龙、陈亮、汪贵3人平均出资开设,日常经营也由3人共同负责。2017年6月17日,作为乙方的陈龙、陈亮、汪贵与案外人、作为甲方的南京凯之美餐饮公司(下称“凯之美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餐饮服务协议》(加盟合同),餐饮项目标识为“港座喜茶”,为此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相关费用100800元。奶茶铺的店招、室内装潢均按照甲方要求及发来的图片进行制作安装,经营所需物料也从该公司购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