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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商平台要求二选一:谁是受害者?
 
2017-11-12 15:18:59

 2017-11-13

  近年来,每当“双11”“6·18”促销节来临,一些大型电商平台就会出台“二选一”措施,要求商家只能选择在一家电商平台做促销活动,强令商家必须与其签订“独家合作协议”,保证产品只在该平台上售卖,并关闭在其他平台上的店铺。由于40多家服饰品牌迫于压力撤离京东平台,今年“二选一”措施产生的反响比往年更大,在业界、学界和法律界引发的探讨也较往年更加深入。

  对商家而言,促销节是非常关键的一战,在多个电商平台同时做促销,肯定要比只在某一家平台做促销要有利得多,而促销策略一旦失误,造成当季备货滞销,可能带来沉重的打击。近期,森马服饰选择撤离京东。放弃一个流量很大的电商渠道,很快出现业绩下滑和库存增加,是某些电商平台“二选一”措施对商家造成直接损害的一个典型案例。“双11”结束后,可能还会有统计数据显示,品牌商因“二选一”站队而遭受损失,森马服饰并不是最严重的。“二选一”措施多由在市场上具有强势地位的超级电商平台提出,旨在限制或禁止商家在其他平台做促销,以削弱其他电商平台的生意,挤压竞争对手的发展空间。与一些商家因被迫“二选一”而遭受损失相比,其他电商平台显然也是“二选一”的受害者,而且因为是该措施最主要的打击目标,其他电商平台从一开始就是最直接的受害者。“二选一”措施的初步后果是构成了不合理竞争行为,破坏了电子商务市场生态,当其被超级电商平台进一步扩张利用,就会发展成为一种“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垄断行为。

  “二选一”措施的第三个受害者是消费者。无论是商家因减少了在其他电商平台的促销展示,减少了商品接触消费者的频次和覆盖范围,还是其他电商平台因为商家撤离而影响了人气,削弱了电商的整体生态与活力,最终都会导致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议价权等遭受减损。在此过程中,虽然消费者的权益受损一开始并非直接的体现,消费者未必会产生激烈的反弹,但并不意味着消费者可以“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因为超级电商平台“二选一”措施形成垄断行为,消费者也将成为毫无还手之力的“人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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