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 > 信息资讯 > 生活资讯 > 浏览正文


味精是一种天然安全健康的增鲜调味品
 
2013-4-16 10:25:37

2013-04-15

        作为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增鲜调味品,味精的真相到底如何呢?让业内专家告诉你吧。

1、味精是一种天然的产品

味精的成分是谷氨酸钠。谷氨酸是组成蛋白质的20种氨基酸之一,只要食物中含有蛋白质,就含有谷氨酸。游离态的谷氨酸(谷氨酸根阴离子)普遍存在于日常食物中(如:蘑菇、海带、西红柿、坚果、豆类、肉类),是人体中自然代谢的一种产物。谷氨酸根刺激舌头上味蕾的鲜味受体,使我们感到味道鲜美。鲜味高的食物很多为谷氨酸含量丰富的食物。

现代社会,味精广泛应用于家庭及餐馆烹饪,广泛添加于各种方便食品、熟肉制品、酱油、酱料等产品中,更是鸡精及各种复合调味料最基础的原料。全球每年消费味精约300多万吨,是应用最广泛的一种增鲜剂。

1908年,日本东京大学的化学教师池田菊苗从海带中提取出一种叫“谷氨酸钠”的物质。

味精由此发现并很快风行全球。迄今,人类食用味精已有100年的历史。

2、味精是一种安全的产品

味精以玉米等谷物为原料,经微生物(谷氨酸棒杆菌)发酵,提取、中和、精制而成的谷氨酸钠含量等于或大于99.0%,具有特殊鲜味的颗粒或粉末。关于味精是否安全的问题,发达国家及国际组织其实早有定论:

• 美国食品和药品管理局(FDA)1958年将谷氨酸钠列为‘一般认为安全’(GRAS)的成分。这是美国可能给予食品成分的最为安全的类别,同一类别的还有辣椒、糖、醋和泡打粉。

• 1960年,味精作为食品添加剂通过日本厚生省制定的《食品卫生法》。

• 1987年,联合国粮农组织和世界卫生组织食品添加剂专家联合委员会(JECFA)确认,味精“每人可接受摄取量(ADI)”为‘无规定’的级别”,供国际标准用途,并取消了对未满12周的婴儿食用谷氨酸钠的限制。这是JECFA给予食品添加剂的最好分类。

• 1992年,美国医学会联合会科学事务局签发决定,支持味精的安全性。

• 1995年8月,美国实验生物学学会联合会(FASEB),一家先进的独立科学机构,接受FDA委托进行综合评估后签发报告,再次确认味精的安全性。

• 1991年欧洲共同体食品科学委员会确认味精为‘无ADI规定’级别。

• 中国关于味精使用的规定:国家卫生部《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2760-2007)中,表A.3《 可在各类食品中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添加剂名单》中,谷氨酸钠作为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的增味剂列入表中,序号14。

所以说,味精的安全性是毋庸置疑的。社会上有关味精的负面言论(如:味精吃多了掉头发、味精加热到120度以上生成的焦谷氨酸钠有毒)全是毫无科学依据、以讹传讹的谣言

3、味精是一种健康的产品

食用味精健康吗?当然了。味精(谷氨酸钠)对人体至少有以下好处:

增进食欲,提高人体对各种营养物质的吸收。

谷氨酸根在人体内直接参与人体组织蛋白质合成。

与血氨结合形成谷氨酰胺,解除人体代谢过程中产生的氨的毒性。

对神经系统具有改善作用。

在人体内可分解成谷氨酸、酪氨酸,有益健康。

所以说,味精是一种天然、安全、健康的增鲜调味品。

(编辑:上海头条网 shtoutiao.cn)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广西一女子出院31天核酸复检阳性 曾坐火车去广州
·1-2月全国楼市销量降幅近四成 业内仍看好全年走势
·重磅!中央指导组:启动滞留在汉人员离汉工作
·山东“清零”10天后新增一本地确诊病例
·疫情期间暂停清明祭扫活动!这些地区纷纷发通告
·泉州欣佳酒店为何被选为隔离观察点?官方回复来了
·针对粪口传播风险 北京6000多座公厕消杀频次翻倍
·动车组增大了新风供应量,增加了空调滤网消毒频次
·福建省实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清零”
·为什么口罩还是不好买?原来……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0 资讯厨房 ChinaPUB 4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shtoutiao.cn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专注于上海本地吃喝玩乐信息,遵守相关部门规定,不刊发不转载涉政治、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 3020096966点击可以 商业合作及网信工信公安不良信息联络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