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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来了!上海物业未及时劝阻违法违规居住行为,或被信用惩戒
 
2020-5-12 23:4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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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上海市房管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 采访对象供图(下同)

新民晚报讯(记者 杨玉红)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劝阻,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日前,上海市房管局联合市城管执法局印发《关于加强本市住宅物业管理与城管执法联动工作的通知》,房管和城管信息互联,对未劝阻、制止违法违规居住行为的物业企业或实施信用惩戒。

依据物业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上海主要对六类列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事项:擅自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破坏房屋外貌,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擅自改建、占用物业共用部分;损坏或者擅自占用、移装共用设施设备;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未予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有关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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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说:在日常巡查中,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需发出整改通知

在日常巡查中,物业服务企业发现违法违规行为,需要向违法违规行为人发出整改通知。根据“一事一表”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填写违法违规行为报告单,连同《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饰装修登记表》、《装饰装修巡查签到表》和《违规行为整改通知书》以及现场照片2 张以上等材料,通过上海物业APP或上海市物业管理监管与服务信息平台(线上)或直接(线下)报送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的街镇城管执法中队。

街镇城管执法中队接收物业服务企业上报的材料后,需要及时派执法队员到现场调查处置;上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城管执法部门通过管执联动系统一次性明确具体要求,由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时间内补充完善。对时效性强、容易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如正在实施的擅自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损坏房屋承重结构、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行为,接到报告后在2小时内到现场处置。

据悉,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使用人违法违规装修行为未予以劝阻、制止,或者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的,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且相关违法信息将被纳入市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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