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小型面包车在早高峰时段突发故障路中抛锚,恰遇交警巡逻经过帮助推车。推车后,车主刚向交警表示感谢,却因“客改货”收到了罚单。这是近日发生在浦东新区的一幕反转剧情。
3月18日8时30分许,浦东交警支队八大队民警唐永达驾车沿临港大道由东向西巡逻至宏祥路口时,发现同向左侧第二根车道内停着1辆小型面包车,后方来车纷纷避让,司机站在车后指挥来车且未放置反光警示标识。此时正值交通早高峰,临港大道车流较多、车速较快,该情况极易发生次生交通事故。唐永达立即靠边停车,取出三角警告牌和反光锥筒交由随车协警按规定放置后方道路内,并由协警指挥交通,自己帮助面包车司机将抛锚车辆推移至道路最右侧车道不影响交通处。
在推车过程中,民警发现这辆面包车内部结构竟然被改装得面目全非。原本核定载客5人的客运车,座位被拆得仅剩驾驶座和副驾驶座,剩余空间堆满了大米,变成了一辆装得满满当当的货运车。针对其擅自“客改货”,民警当场开具罚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规定,对该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处200元罚款;依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令第124号)》规定,对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己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处500元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
警方提示:
1.客车擅自改装成货车且装载大量货物影响车辆安全系数,极易造成制动性能降低、刹车失灵,甚至车辆侧翻,并因此造成交通事故。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车内人货混杂在一起,不仅会对人员造成更为严重的伤害,还会增加救援的难度和阻碍。
2.车辆在道路上发生故障或事故后,妨碍交通又难以移动的,须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或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双闪),夜间还需同时开启示廓灯和尾灯,提醒其它车辆注意避让,防范发生二次事故。
警告标志设置位置:车辆正后方来车方向;设置离车距离:城市道路白天50米、夜晚100米,高速公路白天150米处、夜晚及雨雾天气200米,夜晚放在车后250米(成年人正常走一步约0.5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