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市教委:疫情未结束前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园
 
2020-2-28 22:04:13

记者从市教委新闻办了解到,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本市幼儿保教工作,市教委已出台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相关工作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求,各区要高度重视幼儿园(含各级各类公民办幼儿园、看护点)疫情防控工作,在人员排查、健康教育、值班值守、信息上报等方面,明确职责、压实责任,疫情未结束之前不得擅自开园。

幼儿园要在区教育局指导下,通过各种线上方式开展家园沟通,及时了解幼儿情况,指导并帮助家长做好居家防护和居家育儿工作。幼儿未来园情况下不得收取任何费用,不得开展网上教学活动。各区早教指导服务中心要在区教育局指导下,通过各种线上方式对区内有需要的0-3岁婴幼儿家庭开展科学育儿指导。

(编辑:上海头条网 shtoutiao.cn)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上海轨交7号线一乘客突发疾病颤抖不停 站务人员及
·一批中国留学生乘东航临时航班抵沪,将隔离健康观
·申城刚入夜,电闪雷鸣暴雨如注
·今晚上海大雨如注,昆曲王子张军为何调来近百台摄
·南航京沪航班转场大兴机场,机票最低仅80元
·242亿元重大项目落虹桥 以“云签约”形式签约
·小伙为出国旅游拼尽全力伪造结婚证、房产证等4本
·上海警方发布第一季度电信诈骗案发情况:贷款类占
·武汉一解封,这家外资企业董事便马不停蹄驱车赶往
·保障夜间抵沪、周末踏青,2号线虹桥火车站站开行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0 资讯厨房 ChinaPUB 4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shtoutiao.cn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专注于上海本地吃喝玩乐信息,遵守相关部门规定,不刊发不转载涉政治、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 3020096966点击可以 商业合作及网信工信公安不良信息联络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