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7日下午2时,上海市政府举行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在回应《华尔街日报》记者场外提问时,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表示,紧急状态下征用相关应急物资具有法律依据。
“总部在蒙特利尔的美迪康口罩公司首席执行官表示,上海工厂生产的口罩已全部供应上海本地需求。不知这一情况是否属实?”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威现场读出《华尔街日报》记者的场外提问。对此,刘平回应称,确实有这一情况,这涉及到紧急状态下相关物资的应急征用,具有法律依据。
上海市司法局一级巡视员刘平(拍摄:曹磊)
刘平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52条规定: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刘平表示,“美迪康口罩公司是一家医疗口罩生产企业,市政府按照上述第52条规定,向其征用应急物资,具有法律依据,这是疫情发生之后采取的一个措施,也是不得已为之。当然,所有的依法征用都必须是有偿的,这是毋庸置疑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