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 > 信息资讯 > 社会快讯 > 浏览正文


13岁男孩住院2天后死亡 父母陈尸殡仪馆4年讨说法
 
2020-1-8 23:19:49

被带到江门市人民医院治疗两天后,小贵去世,年仅13岁。

  小贵父亲陈冬柏将江门市人民医院起诉到法院。法院审理认为,江门市人民医院对小贵的诊疗行为存在过错,且和小贵死亡存在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认定医疗过错起次要作用,判令医院承担30%赔偿责任,扣除鉴定费等费用后,赔偿金额为27多万元。

  但陈冬柏认为,江门市人民医院应承担全部责任。1月8日,他告诉红星新闻,“我过不了这道坎。孩子的尸体至今存放在江门市殡仪馆,快4年了。”

 ▲ 小贵生前照片▲ 小贵生前照片

  13岁男孩看病后死亡

  家属将医院诉至法院

  陈冬柏老家在湖南省永州市,20年前,他到江门务工和生活,小贵是在江门出生和长大的。

  2016年2月2日下午,在广东省江门市务工的陈菊香和儿子小贵在家中吃饭时,偶然发现小贵颌下出现淋巴结肿胀。为此,她将小贵带到江门市人民医院治疗。两天后的2月4日凌晨5时,小贵去世,年仅13岁。

  为此,小贵父亲陈冬柏将医院告上法院。江门市人民医院在答辩状中表示,医院的医疗行为符合诊疗常规,不存在过错。并在答辩状中解释,“患儿(小贵)因牙龈出血、皮肤出血点、瘀斑入院……”

  陈冬柏告诉红星新闻,孩子不存在牙龈出血等情况,“不过我们没文化,当时医院抢救叫签名时,我们看都没看就签名了。”

  江门市人民医院在答辩中称,小贵的死亡,主要是其自身疾病发展所致,非医疗过错导致,“符合急性危重白血病的表现。”

  对此陈冬柏不认可。

  广东华生司法鉴定中心介入鉴定后,出具的两点鉴定意见显示:

  1、医方江门市人民医院对被鉴定人小贵的诊疗过程中,存在诊断、用激素药物依据不足的过错。

  2、医方江门市人民医院诊疗行为的过错与被鉴定人小贵的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原因力为次要因素(过错参与度21%-40%),建议过错参与度为30%左右为宜(供法庭参考)。

 医院被判赔承担3成责任

  医院被判赔承担3成责任

(编辑:上海头条网新闻中心 shtoutiao.cn)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13岁男孩住院2天后死亡 父母陈尸殡仪馆4年讨说法
·合肥一男子火车站狂撒钞票 民警劝解送其回家
·深圳女孩游华山遇害案一审判决:被告人被判死刑
·杭州天子岭填埋场发生意外事故:死者窒息身亡
·多名“成功学大师”落网 有学员卖房交学费
·商人无期到无罪的7年:商业纠纷变刑案 换法院改判
·女大学生失踪7年 父母当保洁员坚守校园等她归来
·已婚女子为筹赌资谎称单身 骗男友40余万获刑7年
·342名中国人在菲律宾被捕 犯了这事
·救落水女孩遇难青年被追授勇士 群众自发悼念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0-2020 ©东野传媒·心有灵犀一点通 4 ·上海头条(shtoutiao.cn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专注于上海本地吃喝玩乐信息,遵守相关部门规定,不刊发不转载涉政治、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 3020096966点击可以 商业合作及网信工信公安不良信息联络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