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女孩游华山遇害一案日前迎来一审判决结果。
1月8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遇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一审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杨某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5000元;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5000元。
8日,澎湃新闻从遇害者家属的代理律师处获悉,目前暂未收到家属需上诉的请求。代理期间,杨某某家属从未与遇害者家属沟通过,“遇害者家属仍然很痛苦。”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且公安机关扣押的苹果手机、平板电脑及3000元现金返还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判决书落款时间为2019年12月30日,盖有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印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