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涉及上海50多万人口、800多万个家庭的“民生法”付诸表决。19日下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条例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此次立法对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和家政服务用户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均作出了规定。
家政人员:人格权、休息权等受保护
作为被雇佣方,家政服务人员的烦恼不小。刘阿姨上门服务时,有时会遇到雇主故意拖延时间,她也不敢催促,怕雇主在填反馈单时填“不满意”。孙阿姨最近签了一份长期协议,不过,她的身份证被雇主扣下,对方怕她偷拿屋里的财物。
此次立法保障家政服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条例》规定,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权益受法律保护,家政服务人员有休息的权利,具体休息时间或者补偿办法可以依法协商确定,并在劳动合同、服务协议或者家政服务合同中予以明确。家政服务机构、用户不得扣押家政服务人员身份证、技能证明、健康证明等证件。
同时,也对家政服务人员的行为规范作出规定。根据条例,家政服务人员应当如实向家政服务机构、用户披露本人的年龄、从业经历、服务技能、健康状况以及有无不良嗜好等情况。不得谩骂、侮辱、虐待、殴打服务对象,不得偷盗、骗取或者故意损毁用户的财物;不得泄露在家政服务活动中知悉的用户的隐私等;家政服务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等不宜从事家政服务疾病的, 在治愈前不得从事家政服务活动。
家政用户:有权查验证件,按约支付费用
家政服务市场存在着种种供需矛盾:请不到、请不好、不放心……秦先生到家政中介找保姆,中介提供的家政工作者信息只有一张身份证,秦先生问她有没有接受过专业培训,对方摇头。
调研发现,目前大多数从事家政服务行业的外省市人员,家政服务机构很难核实其身份及查询不良信用记录。消费者对其是否有违法犯罪记录,以往执业是否有过被投诉的记录等均无法考证,只能靠面试时的交谈来判断。
此次立法明确了家政服务用户的权利义务,比如用户的知情权和信息查验等权利。《条例》规定,用户通过家政服务机构聘请家政服务人员或者直接聘请家政服务人员的,有权了解家政服务机构、家政服务人员的有关信息, 查验相关证件;要求家政服务机构或者家政服务人员按照家政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并对其服务作出评价。
同样,用户也应当按约支付费用、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条件、尊重家政服务人员的人格,如实介绍与家政服务有关的家庭情况;用户及同住人员患有传染性疾病或者具有其他可能危及家政服务人员人身安全的情形,应当如实告知家政服务人员。《条例》规定,用户不得谩骂、侮辱、虐待、殴打家政服务人员;不得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家政服务;不得强迫家政服务人员提供可能对其人身安全造成损害的家政服务。
家政机构:需与家政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或协议
调研发现,家政服务企业整体呈现小而散、管理混乱的特征。由于注册成本低、手续简单,行业准入门槛变得很低。
此次立法鼓励发展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按照《条例》,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依法与家政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家政服务人员不符合签订劳动合同情形的,员工制家政服务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与其签订服务协议,并对其开展培训和管理。与家政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协议的家政服务人员,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或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
立法对家政服务中介机构也作了相应规定,家政服务中介机构应当充分了解用户需求和家政服务人员基本情况,不得故意隐瞒与订立家政服务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条例》还突出行业自律的理念,注重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由行业组织开展家政服务人员的服务能力等级评定,发布服务薪酬价位指导意见等。家政服务行业组织可以对家政服务机构和人员开展信用评价工作,并提供相应的查询渠道。如果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服务人员存在失信情形,应当予以记录。
此外,《条例》设专章规定了法律责任,加强对提供虚假信息等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促进家政行业规范发展。比如家政服务机构未报送人员备案信息、家政服务信息,或者报送虚假人员备案信息和家政服务信息的,经查明属实,由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