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社会快讯 > 浏览正文


湖南作协副主席捧走征文比赛50万大奖?本人回应
 
2019-11-12 16:20:22

 红星新闻11月12日消息,一篇散文1936字,50万元,每字258元……近日,一篇文章引发了一场争议。原来,在湖南岳阳临湘市举行的“我与十三村的故事”征文比赛上,作家马笑泉的《十三村记》摘得特等奖,捧走50万元奖金,被称为“湖南最贵文章”。对此,有人点赞,也有人质疑,有网友直指该文不值50万元,并提到文章有语法、标点等硬伤。

  今日(11月12日),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获奖者、湖南省作协副主席马笑泉和主办方,他们分别对此事表示了自己的观点。

  获奖者:评选程序严密,拿到这个干净又接地气的奖,很高兴

  马笑泉(右) 本文图均为 红星新闻 图

  被称为“湖南最贵文章”的《十三村记》,是怎么创作出来的?当初为何想到写出这样一篇文章的?

  马笑泉表示,“我去了十三村,目之所见,耳之所闻,触动了内心。回来后所感所思经过类似于发酵这样一个过程,从笔端自然流出,遂有此文。”

  《十三村记》为何可以获得评委的青睐夺得大奖?他说,评委们都是公认的高手,这个问题应该去问他们。“我没有揣摩评委口味的习惯,也无从揣摩。”他认为,这是一个很接地气的奖,评选程序也很严密,稿件是寄到北京请业界公认的专家评审,颁奖时才公布评委名单,而评委们看到的征文都是匿名的。拿到这样一个干净又接地气的奖,自然是高兴的。

  一篇散文,1936字,50万元,每字258元。有人提出问题,质疑这篇文章不值50万。对于这样的质疑,马笑泉回应:“文章摆在那,好不好,值不值,任君评说。”

  获得此奖,马笑泉说并没有影响自己的生活,“像过去一样,依然在行走、阅读和写作中尽量把每一天过得充实。只要评选公正,奖项对文学的发展无疑会产生正面作用。但文学并不依赖奖项而存在,作家也不要总是惦记着这个或那个文学奖。努力把手头的每一部作品写好,争取此生能将天赋和才华发挥到淋漓尽致,才是一个作家应该念兹在兹的。”

  据受访者提供资料显示,获奖者马笑泉,1978年生于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现居长沙,是中国作家协会会员,湖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其中篇小说《江湖传说》获2004年度《当代》文学拉力赛中篇小说原创专号冠军;散文《敲开魏源的门》获2005年度全国报纸副刊作品年赛一等奖;2006年以长篇小说《银行档案》和小说集《愤怒青年》获第21届湖南青年文学奖;散文《文学中的资水上游》获2011年度湖南新闻奖副刊类一等奖。

  主办方:明年是否要办还要考虑,网友质疑炒作也很无奈

  为何要斥资50万元来办“我与十三村的故事”征文比赛?红星新闻记者联系到主办方、湖南省十三村食品公司创始人李国武,他说,刚开始的初衷是想宣传企业文化,他们从2008年就开始征文,只是最初投稿的人比较少,刚开始只有一两百篇。他想,现在写文章的人少,心静不下来,鼓励大家写文章这个事一定要做下去。于是,奖金一年比一年高,前年1万多,去年5万,今年攀升到50万,来自全国各地的投稿达到2300篇之多。那个时候,李国武依然坚持认为,活动影响力扩大是一件好事,没有想到,这个事情在网络上的评价让他有了一些新的想法。

  李国武说,其实每次评选,为了免去民众对公信力的担心,他会尽力做到公平公正。因为很多投稿人是本地作家,所以这次没有在长沙请评委。为了提高评委规格,请的全国的作家,层层审核后,文章密封后匿名送到北京,让评委来评选。“我们真心诚意要评好文章。”

 评委合影评委合影

  据了解,评委名单上有鲁迅文学奖获得者、《解放军文艺》原主编刘立云;鲁迅文学奖获得者、河北省作家协会副主席李浩;曾担任鲁迅文学奖评委、《诗刊》社主编助理霍俊明;中华诗词研究院原常务副院长蔡世平;中国青年杂志编辑部主任、北京小众书坊创办人彭明榜。

  当被问及这篇文章值得50万吗?李国武有点犹豫,他说:“说实话,我不是文人,对文学不了解,不好评价。征文有小争议也很正常,有说好的,就会有说不好的。我只把控基本原则,评选出来的,我也不发表意见,以评委说了算。现在有人说这篇不好。各种说法都有。”

(编辑:上海头条网 shtoutiao.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东莞观音山诸多遗留问题至今未决 营商环境谁担责
·扔外卖砸坏楼下汽车“一时爽”,订单小票泄露形迹
·施工事故实习生被建议追刑责背后:19天未消除的隐
·从“观音山现象”看东莞营商环境的变化轨迹
·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市政供电问题引发关注
·盘踞广东观音山国家森林公园违建缘何成“不倒翁”
·飞龙贺春 彩凤献吉 2024龙凤呈祥彩丰楼年味盛宴十
·东莞市林业局为何从“保护神”变成了“保护伞”?
·文旅界探讨民营文旅创新 热议靶向解决营商环境
·总规修编无法推进陷僵局,全国首家民营国家森林公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头条网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头条网(shtoutiao.cn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191646616 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