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教委、市体育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文明办等相关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并同步出台《上海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工作导则》。
这是上海市贯彻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身条例》《教育部 国家体育总局关于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的实施意见》《上海市体育设施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积极推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更好满足青少年学生和人民群众健康锻炼需求的重要举措。
《实施意见》明确开放学校的类型,提出学校体育场馆的开放范围、时段、时长、开放体育设施类型,实施锻炼人群准入制度,信息公开方式等基本要求。上海将通过加强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建设、加快管理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体育场馆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制度、加大经费投入、推进信息化建设等举措强化学校体育场馆开放保障,并结合实施意见和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实际制定《上海市学校体育场馆向社会开放导则》,进一步明确学校体育场馆开放的指导性和可操作性。
到2020年,上海将力争建立管理规范、监督有力、评价科学的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制度体系;基本形成政府、部门、学校和社会力量相互衔接的开放工作推进机制。《实施意见》围绕不断提高本市全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这个总目标,确定了“坚持政府统筹,多方参与;坚持教育优先,安全为重;坚持应开尽开、有序推进;坚持服务公众,体现公益”这四个基本原则,积极推进学校体育场馆向学生和社会开放,有效缓解广大青少年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与体育场馆资源供给相对不足之间的矛盾,进一步深化学校体育改革,强化学生课外锻炼,促进全民健身事业的繁荣发展。
下一阶段,市教委将会同市体育局等相关部门,继续坚持教育优先原则,实现应开尽开,提升市民体验。从管理机制、经费保障、安全措施及工作绩效等方面推进完善,进一步加强对这项工作的督导评估,持续加大对市民宣传和引导力度,加强相互理解配合、引导市民文明行为,确保学校体育场馆开放工作有序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