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试点(以下简称”4+7”试点)中选结果公布,25个中选药品平均降幅52%,最高降幅96%。上海医保部门积极承担4+7试点联采办的日常工作,率先研究并组织实施了落实国家试点工作配套措施。东方网记者今天获悉,自3月20日正式执行以来,上海就医患者已节省超过12亿元。
为破解药品价格虚高难题,切实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负担,去年国家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等4个直辖市与沈阳、大连、厦门、广州、深圳、成都、西安等7个城市开展了药品集中采购与使用试点,在药品集中采购开展招投标或谈判议价时,明确采购数量,让企业针对具体的药品数量报价,从而起到了类似“团购”的效果,“以‘降成本’促进‘降价格’,是此次试点不同于以往药品降价政策的最显著特征。”复旦大学社会发展与公共政策学院教授梁鸿介绍,“4+7”试点大幅减少了中选药企的销售、管理和生产成本,从而能够有效降低药品价格。
中选品种开放采购以来,截至8月25日,25个中选品种采购总量已超3.71亿(片/粒/支),采购总金额已达5.15亿元,完成约定采购总量的71%。25个中选品种医保结算总费用已超过4.23亿元,使用量约占同品种药品总用量的84%。优质仿制药替代效应初显。截至目前,这些“4+7”采购中选药品已为上海就医患者节省超过12亿元。
虹口区四川北路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张慧敏介绍,3月以来该中心已为前来就诊的患者节约药品费用330余万元。以降胆固醇、降血脂的药物阿托伐他汀钙片为例,每位患者的月均消费从245.7元降至28.29元,节约了近九成。
价格降这么多,质量还能有保证吗?一些市民或许对此心存疑虑。“质量和供应是药品招标采购的底线。”对此,上海市医保局价格招采处处长龚波表示,所有“4+7”中选药品都是通过国家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或原研药。“通过国家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的一致性评价,说明药品在疗效和质量上与原研药是一致的。”他介绍,为保证带量采购中标药品质量一致性和稳定性,本次“4+7”试点对每一批中选药品都会开展近红外光谱建模和全检,卫生健康部门还会对药品进行慢病跟踪,确保质量安全。
为保障“4+7”试点在上海平稳落地,本市医保部门充分发挥带量采购示范效应,积极落实相关配套措施,保证药品使用,畅通供应渠道。通过医保、医疗联动措施,本市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执行试点结果进行规范,保证中选药品合理使用,并在鼓励中选药品替代的同时,强化风险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加强宣传培训,做好解释说明,严格避免“一刀切”。
为保证中选品种的及时足量供应,配送企业对全市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做到12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配送到位。医疗机构简化和加快采购流程,畅通采购渠道,并继续对未中选药品采购实行自动监控。同时,参照本市以往带量采购做法,为解决中标企业后顾之忧,本市设立采购专户,对中选企业药品实行货款预付。
除了“4+7”试点中的中选药品降价明显,未中选药品也实行了梯度降价,试点的价格引导作用得以体现。在政策落地过程中,围绕“价格适宜”的试点要求,本市合理细化确定了未中选品种的降价方案,引导未中选品种逐步降到“价格适宜”的水平。以中选品种降价为杠杆,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医疗机构和企业通过议价的方式,将整个通用名药品价格降至合理区间,实现明显降低药价,降低群众药费负担的试点目标。
此外,上海还积极做好政策配套联动。探索医保支付与采购协同机制,适当提高未中选“价高药”个人自负比例,引导参保人员使用性价比高的中选药品。为提高医疗机构配合试点改革、主动使用中选药品的积极性,在医保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对医疗机构使用中选品种节省的医保费用,在核算年度结余留用时予以单列,进行适当倾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