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讯(记者 王胜男)9月6日,中国东方航空(5.470, -0.01,-0.18%)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航空”)发布公告称,东方航空控股股东中国东方航空集团有限公司(简称“东航集团”)与吉祥航空(13.180,0.34, 2.65%)控股股东上海均瑶(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均瑶集团”)于9月6日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公告披露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内容,东航集团和均瑶集团将促成分别向对方下属控股子公司东方航空和吉祥航空派驻一名董事,且将促成派驻董事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或战略规划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完成上述董事聘任程序前,双方董事人选以董事会观察员身份列席对方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