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特殊经济功能的先行探索,需要新的制度安排及特殊政策。”今天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政协十三届十二次常委会议上,政协委员们就“建设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新片区,打造更具国际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的特殊经济功能区”开展专题议政,市政协委员孔美琪认为,增强自贸区新片区的吸引力,有必要在税收上进行较大改革。
在孔美琪看来,上海自贸区是否具有国际竞争力已成为新片区建设中作为不可忽视的内容,但在现行自贸试验区政策框架下,全国各地自贸区在企业所得税及个人所得税方面均实行与国内基本一致的税率水平,税改推进成效不大。为此,她提出,在新片区建立新税制应该遵循注重规则与国际接轨、分类管理、一视同仁的国民待遇,以及加强宏观监管这四项原则。
根据上述原则,孔美琪建议,上海自贸区新片区建设应发挥集聚大批国际金融机构、跨国公司贸易总部分支机构及金融贸易高端人才的综合优势,在自贸试验区已经试行多年的本外币一体化自由贸易账户的基础上,加强有利于离岸经济建设的特殊税收政策制度供给,吸引全球跨国企业包括国内跨国企业到新片区设立投资、结算、运营总部,进一步推进离岸企业落地,支持和鼓励其发展对标国际标准的离岸金融和贸易业务。
探索建立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上海自贸区新片区税收体系方面,孔美琪建议,新片区应创新实施与国际自由贸易区惯例接轨的税收政策,从后端的税收征管和纳税人服务逐渐向前端延伸至实体税制。“基于新片区的特殊功能定位,以‘简税制、低税率、惠税收’为原则,对实行‘境内关外’监管区域内的实体企业及其他特殊机构(公司)实施差别化的税制安排,强化对全球跨国企业和一流人才的引力作用。”孔美琪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