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今天公布餐饮食品、蜂产品、酒类、肉制品、食糖、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饮料等8大类食品抽检结果。在共抽检的524批次中,有5批次食用农产品不合格,其中盒马1批次皮皮虾被检出镉超标。
5批次不合格样品为裴顿食品(安徽)有限公司生产、上海市普陀区甘泉路街道西乡路75号甲新甘北生鲜市场149摊位销售的童子鸡,不合格项目为检出呋喃它酮代谢物。呋喃唑酮、呋喃它酮、呋喃妥因、呋喃西林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农业部公告第560号)中规定,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均不得检出。硝基呋喃类药物及其代谢物,可引起溶血性贫血、多发性神经炎、眼部损害和急性肝坏死等而对人类健康造成危害,对人体有致癌、致畸胎副作用。
由浦东新区川沙新镇川环南路401号W17-W18号摊位销售的黄豆芽,不合格项目为检出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4-氯苯氧乙酸钠可以促进豆芽粗大,减少根部萌发,加速细胞分裂。目前其安全性尚无结论,国家规定生产者不得在豆芽生产过程中使用4-氯苯氧乙酸钠,豆芽经营者不得经营含有4-氯苯氧乙酸钠等物质的豆芽。
由上海盒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静安第二分公司销售的皮皮虾,由上海市崇明县长兴镇前卫支路148号宝盈农贸市场内11号摊位销售的鱿鱼,不合格项目均为镉超标。镉是水产制品中最常见的污染重金属元素之一,水产制品中镉不合格可能是水产品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镉对人体的危害主要是慢性蓄积性,长期大量摄入镉含量超标的食品可能导致肾和骨骼损伤等。
由上海市宝山区茂海肉店销售的里脊肉,不合格项目为检出氧氟沙星以及磺胺类(总量)超标。氧氟沙星属于氟喹诺酮类药物,因抗菌谱广、抗菌活性强等曾被广泛用于畜禽细菌性疾病的治疗和预防。《发布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4种兽药的决定》(农业部公告第2292号)中规定,在食品动物中停止使用氧氟沙星(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磺胺类药物是合成的抑菌类兽药,除了治疗敏感菌所致传染病外,通常情况下还用于治疗传染性脑膜炎、痢疾、弓形体病。《动物性食品中兽药最高残留限量》(农业部公告第235号)中规定,磺胺类(总量)在食品动物的肌肉中的最高残留限量为100ug/kg。磺胺类药物在体内作用和代谢时间较长,长期食用磺胺类药物超标的食品,可能引发泌尿系统、肝脏损伤。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已要求相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查处,并将相关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