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 > 信息资讯 > 社会快讯 > 浏览正文


"女博士为母喊冤案"维持原判 判决书长达130页
 
2019-7-30 14:11:38

 记者/韩谦

▷坐在被告席上的刘玉华▷坐在被告席上的刘玉华

  7月30日上午,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女博士为母亲喊冤案”在安徽省蚌埠市中级法院二审公开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蚌埠市中院经审理认为,原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其辩护人的辩护意见无事实和法律依据,法院不予采纳。

  深一度记者注意到,由于判决书上涉及认定的犯罪事实众多,包括四笔贪污、两笔挪用公款、九笔行贿、十项寻衅滋事,这份判决书长达130页。

▷为母喊冤的女博士与刘玉华在校园中的合影▷为母喊冤的女博士与刘玉华在校园中的合影
▷安徽省固镇县濠城粮站(资料图)▷安徽省固镇县濠城粮站(资料图)

  现年53岁的刘玉华曾担任安徽省蚌埠市固镇县濠城粮站站长、固镇县国家粮食储备库副主任,案发时为固镇县粮食局普通职工。2019年1月,一审法院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认定,刘玉华犯贪污、挪用公款、行贿及寻衅滋事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10万元。

 一审判决书指出,在2000年至2017年间,“刘玉华多次纠集多人在固镇县濠城镇政府和他人住宅处寻衅滋事,并多次非法将固镇县粮食局大门锁上,严重影响了单位工作秩序和他人生活秩序,且阻挠、操作固镇县粮食局的人事任免和日常事务,致使单位决定无法执行,性质恶劣,具有恶势力性质。”

  一审宣判后,刘玉华提出上诉。此后,该案于7月12日二审开庭审理,刘玉华否认了所有指控,二审辩护律师袭祥栋、李仲伟做无罪辩护。

  二审判决认定,刘玉华利用职务便利,单独贪污公款247万余元,伙同他人共同贪污3万余元,构成贪污罪;利用职务便利单独挪用公款109万余元,伙同他人共同挪用公款50万元,构成挪用公款罪;为谋取个人利益给予多名国家工作人员欠款,构成行贿罪;在公共场所多次随意殴打、辱骂他人,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犯罪,严重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且刘玉华在寻衅滋事罪中起主要作用,为主犯。

  对于审判结果,一直通过微博等渠道为母亲喊冤的大女儿张乐表示,二审时他们提供了多份新的证据材料,结果最终被法院认为没有关联性。辩护律师李仲伟在接受深一度采访时表示,该案会继续提出申诉。

(编辑:上海头条网新闻中心 shtoutiao.cn) 打印】【关闭】【顶部
+ 相关信息咨讯
·多名“成功学大师”落网 有学员卖房交学费
·商人无期到无罪的7年:商业纠纷变刑案 换法院改判
·女大学生失踪7年 父母当保洁员坚守校园等她归来
·已婚女子为筹赌资谎称单身 骗男友40余万获刑7年
·342名中国人在菲律宾被捕 犯了这事
·救落水女孩遇难青年被追授勇士 群众自发悼念
·青岛57岁大妈谎称有7个大工程 结果骗到手50多万
·外籍"媳妇"非法居留被遣返 警察这一动作令人感动
·海南一男子抢夺公交车方向盘 被判有期徒刑2年
·劳荣枝落网:近年多起积案告破 高科技作用关键
版权与免责声明:
1.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2000-2020 ©东野传媒·心有灵犀一点通 4 ·上海头条(shtoutiao.cn
心有灵犀一点通·上海头条专注于上海本地吃喝玩乐信息,遵守相关部门规定,不刊发不转载涉政治、时评、贸易争端、涉外涉港澳台文章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 3020096966点击可以 商业合作及网信工信公安不良信息联络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