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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管检查垃圾分类 这两座商务楼宇各有“亮点”
 
2019-7-21 23:29:23

  《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自7月1日起正式施行,至今已有三周。

  7月21日上午,记者跟随上海黄浦区城管执法局淮海中路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先后来到兰生大厦、新天地广场和老鸿兴餐饮店。

  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两家商务楼宇的垃圾分类均符合规定,并还有各自的“亮点”,但位于合肥路上的老鸿兴餐饮店,仍未按规定设置四分类垃圾桶,并有垃圾混投现象。


2019年7月21日上午,上海兰生大厦楼梯间内设置的四分类垃圾桶。

  据上海市城管执法局介绍,下阶段,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将继续全面查找生活垃圾 “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及时抓好整改,补齐短板,着力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执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其中,对拒不履行分类义务、拒不落实分类措施的单位,城管执法局将依法从严实施处罚。对拒不整改的违法当事人,将其信息纳入公共信用平台,实施信用惩戒。对混装混运、拒不整改的收集运输企业,依法吊销生活垃圾经营服务许可证。协同推进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及废弃油脂的治理工作,严禁干湿混投、随意倾倒垃圾等违法现象发生,提高执法管理效能。

  “拾尚包”收集可回收物

  7月21日上午9点多,记者跟随上海黄浦区城管执法局淮海中路街道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来到兰生大厦,对这里的垃圾分类情况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发现,在每个办公楼层的楼梯间里,都统一配备了一组四分类垃圾桶,垃圾桶内也都是按规定投放,并未发现垃圾混投情况。

  “在《条例》施行前,我们就将各楼层原先的垃圾桶撤掉了,换上了符合规定的四分类垃圾桶。因为办公楼产生的干垃圾相对较多,所以干垃圾桶要比另外三种垃圾桶大一些。”兰生大厦物业方负责人告诉执法人员,物业会到每个楼层收垃圾,收好的垃圾则会统一放置到位于B3楼的垃圾厢房。


7月21日上午,兰生大厦办公楼层专门为可回收物设置的“拾尚包”,通过二维码可溯源。

  在兰生大厦的办公楼层,一个装有纸箱等可回收物的“拾尚包”引起了执法人员的注意。经问询,原来,这是专门收集可回收物的简易垃圾容器,在这里办公的每家公司都有一个账户,通过专门的小程序,与可回收物的后端公司对接。

  “上门回收的公司每次会更换新的袋子,每个袋子上都有一个二维码,我们只要扫描二维码,就能跟踪订单,知道每袋可回收物的种类、数量等信息,并能得到一定金额的回馈。”作为租户之一的中国四达上海分公司工作人员介绍说。

  随后,城管执法人员又来到了新天地广场的分类垃圾房。在这里,干垃圾、湿垃圾、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均按区域有序放置。其中,在可回收物存放区,一共有三个蓝色的可回收物垃圾桶。

  执法人员发现,这里的可回收物又进行了细分,有一个垃圾桶内是金属类可回收物,而另外两个垃圾桶则是塑料和纸张类可回收物。

  “兰生大厦和新天地广场的垃圾分类都是符合规定的,而除了最基本的四分类外,他们也都分别有一些创新的做法,比如兰生大厦的‘拾尚包’、新天地广场垃圾房对可回收物的进一步细分等。”城管执法人员表示,这些都算是商务楼宇自身的“亮点”,今后的宣讲等工作中也会适时进行倡导。


7月21日上午,兰生大厦办公楼层为可回收物设置的“拾尚包”,通过专门的小程序可跟踪订单。

  个别餐饮店仍未设置四分类垃圾桶

  上午10点多,城管执法人员来到位于合肥路上的老鸿兴餐饮店检查发现,无论是在大厅还是厨房,店家都未按要求设置分类垃圾桶,现有垃圾桶上也没有分类标识,垃圾桶内有干湿垃圾混合投放的情况。


2019年7月21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发现老鸿兴餐饮店内的垃圾桶不仅没有分类标识,而且干湿垃圾混投。

  “厨房里只有两个大的棕色垃圾桶,都没有标识,而且里面干垃圾、湿垃圾、可回收物混合投放,均违反了《条例》规定。”现场执法人员告诉记者,在店内就餐大厅放置的几个垃圾桶,同样存在未分类设置、缺少分类标识、不同类垃圾混投等问题。

  针对这家餐饮店在垃圾分类方面存在的问题,城管执法人员现场开出了《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整改。

  执法人员表示,由于老鸿兴是连锁餐饮店,下一步,城管执法部门还将约谈其管理方,也不排除对老鸿兴的其它连锁店开展进一步检查的可能性。


2019年7月21日上午,城管执法人员对老鸿兴餐饮店开出《责令改正通知书》。

  “以前,我们和顾客在这方面的意识都不是很强,从现在开始立即整改,以后不会再出现这样的情况。”这家老鸿兴餐饮店的负责人表示,他们会增设分类垃圾容器,并对顾客加强宣传引导,如果还是有顾客混合投放,会让员工进行二次分拣。

  据淮海中路街道城管中队介绍,7月1日-20日,该中队共检查居民区、宾馆、商场、医院等单位165家次,教育劝阻相对人42起(单位22起、个人20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16起(单位15起、个人1起),依法查处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案件1起。

  其中,被查处的这起案件是一家餐饮店。“第一次去检查,未设置生活垃圾分类容器,我们要求他们整改;第二次去检查,还是没有设置,我们再次要求他们整改;第三次去,还是没有整改到位,我们就开罚单了。”执法人员表示,而其他被要求整改的单位或个人,基本都能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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