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电子警察”再升级。
4月16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交警部门获悉,为提高对假牌套牌、“克隆”出租、“违法大户”等车辆和驾驶证已被吊销、注销、暂扣期间仍驾车上路“失格”司机的发现力度,上海警方通过对在用“电子警察”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增加了能发现交通违法重点车辆和重点人员的“深目”新系统。
“深目”系统充分借助现有“电子警察”设备,利用大数据和智能识别等技术,科学分析比对相关车辆号牌、车型和相关人员交通违法信息,一旦发现与“黑名单”吻合,立即报警,由指挥中心通知附近民警进行处置。
据警方介绍,目前该系统已在全市“电子警察”投入运行,并将根据实战效果进一步改进功能和提升效能。
被查获的“失格”司机蒋某。“第4焦点上海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 图
深目系统“执勤”不久就有了“成果”。
4月11日10点18分,一辆号牌为苏JVL152的棕色小客车行驶至青浦区新府中路华隆路路口时,路口“电子警察”发现驾车司机蒋某2015年2月27日因醉酒驾车已被吊销驾驶证,即发出预警,指挥中心立即通知附近民警前往拦截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后,在新府中路近华志路南约200米处的人行道内找到该车,但司机已离开现场。随后,指挥中心电话联系该司机,但司机迟迟未到现场。
10点45分左右,一位司机彭某到达现场,并声称该车为其驾驶,民警对其进行现场盘问后,迫于压力,彭某交代了是受其朋友蒋某委托前来开车,并对自己的行为表示悔过,同时,联系该车的实际驾驶人蒋某前来处理。
上午11时,蒋某来到现场,民警将其控制,在核实蒋某身份信息后,依法将车辆暂扣。同时,蒋某因在驾驶证吊销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行政拘留7天,罚款1500元。
警方提示,驾驶证已被吊销、注销、暂扣的人员,千万不要因为侥幸而再驾车上路,也不要冒险套用他人的牌照,这对自己和对他人都是很危险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