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上海市河长办:在河道私捕鱼虾 最高罚10万元
 
2019-3-23 18:34:21

 市河长办昨起开展“清网行动”,在长达2个多小时的苏州河沿线执法行动中,执法人员共查处10位私自捕捞鱼虾人员。晨报周到客户端昨天发出《市河长办今起开展“清网行动”,苏州河沿线发现10多人“私捕”!》消息后,不少垂钓爱好者和市民纷纷来电或在网上询问有关此次“清网行动”问题,市河长办对此予以回应。

  问:什么是私自捕鱼虾行为?

  答:在河道内擅自设置各类网具和设施捕鱼的行为就是私自捕鱼虾行为。河道指的是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湖泊洼淀、人工水道、河道沟汊。捕鱼网具和设施指的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的渔簖、网箱、地笼网、丝网、板罾网等捕捞装置。

  问:私自捕鱼虾有什么处罚?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禁止设置拦河渔具。相关人士解释,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设置拦河渔具影响到河道防汛安全,如果在河道内设置拦河渔具将被拆除。

  如果未依法取得捕捞许可证擅自进行捕捞,《渔业法》规定: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没收渔具和渔船。另外刑法有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即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同时据记者了解,有的人在河道里私自捕鱼虾,捕捞者会把捕捞上来的鱼虾上市出售,不但触犯《河道管理条例》和《渔业法》,还会违反城市管理、食品安全等相关法律。因此相关部门提醒,上海市民和外来人员不要在河道内私自捕鱼虾,否则后果很严重。

  问:在河道私自鱼虾有啥危害?

  答:在河道内擅自设置各类网具和设施捕鱼,不仅影响防汛安全、通航安全,而且对河道生态修复带来极大危害;不仅因人为活动而损坏沿河绿化,影响河道景观,而且存在捕鱼、垂钓者失足落水的安全隐患。

(编辑:上海头条网 shtoutiao.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德国天团俄罗斯名校接踵而至,上海“停泊”高质量
·上海率先试点数字化认证
·“沪九条”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 多子女家庭加快改
·上海化工区举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综
·侬情相见 沪惠共赢—2024年昌都嘎玛沟景区长三角
·60多人被抓!上海警方破获多起“直播带货”售假案
·新规颁布后上海一男子依然入户充电,引发火灾被行
·关节肿痛十几年,祖孙三代相继患病,这家人身上究
·上海寒潮来袭,这位街头艺人在剧场举办第一个演唱
·上海“绿牌”政策收紧,新上海人和增购人群受影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头条网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头条网(shtoutiao.cn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191646616 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