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上海头条网首页 > 信息资讯 > 上海资讯 > 浏览正文


最好的母亲节礼物:上海29岁小伙为母捐肝
 
2018-5-11 11:32:13

原标题:最好的母亲节礼物:上海29岁小伙为母捐肝,您就是我的“心肝宝贝”!

  距离母亲节还有3天,29岁的小谢提前给妈妈送上一份特别的母亲节礼物——“从此以后,您就是我的‘心肝宝贝’!”一个月前,小谢母子在复旦附属中山医院进行了亲属活体肝移植手术,小谢自愿捐出近一半的肝脏来挽救妈妈的生命,“特别感谢中山医院的医务人员,给了我母亲第二次生命,让我们可以继续幸福地生活下去。”

  今天,母子俩一起康复出院了。

  “已失去父亲,不能再失去母亲”

  今年1月,小谢母亲蒋女士突然发现黑便、大量呕血,在附近医院进行检查及止血等治疗后立即转至中山医院急诊进一步诊治。经过一系列检查发现,原来蒋女士一直患有自身免疫性肝病,导致严重肝硬化伴食道胃底静脉曲张,继而引发了便血、上消化道出血和腹水等症状。当时,病人的血色素徘徊在3-4克,只有正常女性的四分之一,急需输血。

  为抢救妈妈,小谢毫不犹豫撸袖献血。但这样并不能彻底挽救母亲的生命,因为肝硬化晚期病人随时有生命危险,且生活质量显著下降。为了防止病人随时发生大出血的风险,蒋女士从急诊转入消化科后还进行了胃镜下的食管静脉曲张套扎治疗。

  “大二时,父亲因罹患肺癌离开了我们,我不想再失去母亲,我的梦想就是希望妈妈可以见证我将来结婚、生子……”

  当小谢从医生那里得知肝移植是唯一可以挽救妈妈的方法时,他没有丝毫迟疑就做出了决定,“只要我符合条件,我就愿意捐肝给妈妈!”

  几次三番母亲最终答应儿子捐肝心愿

  小谢及其母亲立即慕名来到中山医院,肝外科专家周俭教授为母子俩进行了详细检查后,认为小谢为母亲捐肝具有可行性,为他们开出了肝移植前必须完成的各项检查。

  不幸中的万幸,小谢各项检查都没有问题,血型和母亲的也相配,可以移植了!但是另一个麻烦也接踵而至。“听说血型相通的人,脾气也相通,我们俩都很‘倔’,我母亲坚决反对我把肝捐给她,一方面怕影响我的身体,另一方面也担心手术的成功率。”

  小谢生拉硬拽地把母亲拉进了中山医院的肝外科病房,但在中山医院术前的这几天里,母亲的态度悄悄地发生了变化。“我一住进病房,身边的病友就让我放心,说这里是全国做肝移植最好的医院之一了。樊嘉院士、周俭教授率领的团队为我们动手术,还有什么不放心?!”虽然手术方面的顾虑打消了,但是做母亲的都不愿意牺牲儿子的健康。

  “我给女儿捐肝十多年了,现在女儿很好,我也完全恢复成一个健康的人!”癌症康复、移植受者病房服务志愿队的一对换肝母女正在开导蒋女士。蒋女士看到站在眼前的活例证,看到儿子满脸的期盼和坚定,她终于同意了!

  院士专家团队“护驾”捐肝成功

  4月12日,在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山医院院长樊嘉教授指导下,副院长周俭教授带领黄晓武、王晓颖、史颖弘、贺轶锋、肖永胜等医生组成的手术团队,为小谢母子实施了活体供肝切取术和亲属活体肝脏移植术;麻醉科主任仓静教授为手术“保驾护航”。经过术前的精细分析,专家认为,年轻的小谢只要捐献出左半肝即可满足母亲肝脏的需要,同时为了小谢日后生活工作的便利,手术组决定采取微创腹腔镜下供体获取。

  由于小谢实施的是腹腔镜下供肝切取术,体表创口小,出血少,术后次日,他就从肝外监转回了肝外科病房。蒋女士通过肝外科监护室王婷主任医师等医护人员的精心呵护,也顺利转到了普通病房。一个月来,小谢用自己的一片孝心延续了母亲的生命,送给了妈妈一份最好的母亲节礼物。中山医院医务人员则用高超医疗技术,帮助小谢实现了与妈妈共同迎接美好生活的梦想。

  据悉,肝移植术在中山医院已积累相当丰富经验。2002年,樊嘉院士带领中山医院肝外科团队完成了上海市首例成人-成人、上海市首例成人-儿童亲体活体肝移植,2014年又完成亚洲首例机器人辅助活体供肝移植手术,受体和供体随访至今均健康幸福地生活着。

(编辑:上海头条网 shtoutiao.cn) 关闭
+ 相关信息咨讯
·德国天团俄罗斯名校接踵而至,上海“停泊”高质量
·上海率先试点数字化认证
·“沪九条”支持多样化住房需求 多子女家庭加快改
·上海化工区举行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综
·侬情相见 沪惠共赢—2024年昌都嘎玛沟景区长三角
·60多人被抓!上海警方破获多起“直播带货”售假案
·新规颁布后上海一男子依然入户充电,引发火灾被行
·关节肿痛十几年,祖孙三代相继患病,这家人身上究
·上海寒潮来袭,这位街头艺人在剧场举办第一个演唱
·上海“绿牌”政策收紧,新上海人和增购人群受影响
版权与免责声明:
1.上海头条网网站刊载之作品,均来自我站会员在线投稿,全部转载自其它媒体(我站不从事新闻信息创作采编业务),转载目的在于传播信息,不代表本站观点,本站不承担任何直接责任及连带责任。
2. 因难以对所有会员投稿的文章事先版权筛查,如因作品内容、版权等被侵权需本网删除的,请务必根据“避风港原则”在作品在本网发表之日或发现被侵权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我站,若未书面通知我站不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2003-2024 上海头条网(shtoutiao.cn
媒体合作及刊发稿件QQ:191646616 电话:021-34121912


ICP备案号: 沪ICP备06008368号-5

沪公网安备 3101120201200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