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夏阳、通讯员林一川报道: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对打孔盗油者陆某进行了宣判,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退赔被害单位经济损失113万余元。对成品油输送长管打孔盗油的判决,这在上海或是首起。
时间回到2016年7月6日上午8时,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分公司下属闵行油库安监人员发现附近沙岗河油气味重,河堤防汛墙水面多处冒泡,防汛墙内跨越沙港河管线出土段有积油。经查后发现这是由于闵行油库输油管道被打孔,汽柴油大量泄漏所致。上海石油分公司随即启动应急预案,在水面设置围油栏,回收河面油品及油水混合物,封堵漏点,进行了妥善处理。为防止可能产生的油气爆炸后果,闵行区公安部门对附近路段进行了封路处理。当日15时,偷盗油犯罪嫌疑人陆某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经查,从2016年3月,陆某开始在输油管打孔偷油。在闵行油库库外管线跨沙港河东侧,使用预先购买的不锈钢箍、冲击钻、阀门、皮管等作案工具,采用钻孔接管的手段,累计5个月共盗窃成品油约31.32吨。
据悉,这次判决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破坏交通工具、交通设施、电力设备、燃气设备、易燃易爆设备,造成严重后果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