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今天获悉,由上海市水务局制订的《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四期工程总体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据悉,整治范围西自江苏省界,东至黄浦江,北起蕰藻浜,南到淀浦河,共855平方公里,涉及苏州河水系内12个区。
根据整治目标,到2020年,苏州河干流消除劣Ⅴ类水体,支流基本消除劣Ⅴ类水体,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78%;到2021年,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水体。干流堤防工程全面达标、航运功能得到优化、生态景观廊道基本建成。形成大都市的滨水空间示范区,水文化和海派文化的开放展示区,人文休闲的自由活动区,为最终实现“安全之河、生态之河、景观之河、人文之河”的愿景奠定基础。
苏四期整治将以“市区联动、水岸联动、上下游联动、干支流联动、水安全水环境水生态联动”为原则,通过点源和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防汛设施提标改造、水资源优化调度,以及生态、景观、游览、慢行的多功能公共空间集成策划和建设等综合措施,满足水功能区划要求,留足滨水空间,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
将结合“五违四必”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采取支流专项整治、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初期雨水拦蓄处理、雨污混接改造等措施,同步实施支流及周边环境整治,实现区域污染全面治理。
同时开展支流专项整治。对苏州河两翼2012条(段)中小河道(含36条主要支流)进行专项整治,在各区“一河一策”支流整治方案基础上,形成苏州河水系内12个区“一区一本”“全市一本”的支流整治方案,做到整治全覆盖。
整治期间完成生态修复。对938条(段)1008公里中小河道,采取疏拓河道、新建生态护岸、种植绿化等工程措施进行治理。在此基础上,发挥科技引领作用,通过采用人工增氧、人工湿地、生态浮岛和配置水生植物等科技含量较高的工程和生物措施,改善水质,逐步修复河道生态系统。
据悉,上世纪90年代起,本市投入140多亿元,实施了三期苏州河环境综合整治工程,通过持续十多年的治理,苏州河干流全部消除黑臭。但苏州河干支流水质尚未达到国家要求的Ⅴ类水标准,干流(上、中段)还存在防汛安全隐患,两岸仍存在脏乱差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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