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发泄情绪,两次拨打110报警,谎称“公交车上有炸弹”,公安机关接警后动用近百名警力展开排查。2016年11月,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以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对报警人朱某提起公诉,静安区法院判处其拘役三个月。
2016年8月14日上午10时30分和10时56分,上海公安局指挥中心两次接到一男子的报警电话。电话中,该男子称“在717路公交车上有炸弹”,可当接警人员询问详细地址和情况时,他却始终不肯透露,只是要求民警“快”后,就挂断电话。
因涉及公共安全,接警后,公安机关立即采取紧急应对措施,动用近百名民警,开展大范围的摸排和布控,并联系相关公交公司协查排查,提醒其注意防范。8月22日,报警人朱某被抓获。
经查,时年39岁的朱某于8月刚来到上海。案发当日,他乘坐13路公交车,想在沿路的饭店找份工作,但奔波一上午,一无所获。想到自己年近40岁却一直单身,找工作也不顺利,心中烦闷的朱某头脑一热,想着反正拨打110也不要钱,就找了个公用电话亭,拨通了110,还编造了“在717路公交车上有炸弹”的谎言,随后挂断电话。不到半个小时,他再次拨打110,扬言“在717路公交车上有炸弹”,催促警方尽快赶来。
朱某没想到,自己的一句戏言,警方却无法当成玩笑。 |